【競爭法】競委會正與政府研究修例 胡紅玉:擴大合併條例最難
撰文: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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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條例》實行三年。競爭事務委員會過去三年,共處理超過3,400宗投訴及查詢,當中約60%與涉圍標丶合謀定價等行為的「第一行為守則」有關,所涉行業首三位依次為房地產及物業管理丶食品及雜貨丶專業及技術。競委會主席胡紅玉表示,正就條例檢討接觸政府,目前未有任何時間表。
競委會透露,有約200宗個案正進行進一步評估,當中接近15%已進行深入調查。
胡紅玉今天出席傳媒午宴時,透露正就競爭法檢討與政府交流,檢討範圍包括審視豁免機構名單丶擴大合併條例的適用範圍丶以及容許獨立私人訴訟等。現時的合併條例只適用於電訊業,其他行業則不在此限,而在目前的制度下,所有有關反競爭行為的訴訟只能經由競委會處理,礙於有限資源及訴訟的難度,訴訟一般需時較長。不過,胡坦言,她相信擴大合併條例是眾多檢討方向中難度最高,是最難與商界達成共識,因早在條例草擬時已引起不少爭論。
就競委會去年所發表的車用燃油報告,胡表示,在進行這類型的市場調查研究時,條例並沒有賦予競委會擁強制搜證的權力,故此有不少油公司拒絕交出其商業資料如油價折扣等,胡希望未來的條例檢討亦能處理此問題。
早前,四家碼頭公司合組香港海港聯盟,共同經營及管理葵青貨櫃碼頭約九成六的泊位。競委會隨即宣佈優先立案調查是否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競委會行政總裁冼博崙透露,聯盟代表早前已接觸過競委會,不過現階段不能透露調查細節,只表示希望調查可於今年內完成。對於聯盟回應指合組為求提高營運效率,冼表示不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