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強姦女神案 被告自命好勁有人跟 問事主:可否畀我執一劑
疑有黑社會背景的男子涉姦女神案續審,控方下午傳召女事主X上庭作供,她指被告曾向自己表示,因遭她請「食檸檬」而覺得好無尊嚴。被告又自言他「條件唔差、好勁、有背景、有人跟」,不相信女事主對他沒有感覺。然而一再遭女事主拒絕後,被告說:「無論如何你都要畀我執一劑架啦!」之後便遭被告強行扯下內褲及強姦。
報稱無業的被告曾友狄,29歲,否認刑事恐嚇、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及強姦等3項控罪。
表明想發展男女關係
女事主X在屏風後作供時指,她在2016年在一間機舖認識一名綽號「廣少」的男子,在他介紹下結識綽號「吉利仔」的被告。二人交換聯絡方式後,被告曾數次相邀X出外,但X一直稱工作繁忙而沒有應約或失約,有時候亦沒有回覆被告的短訊,令被告感到不滿;X又指被告曾表露希望與X發展男女關係,但又一直被她拒絕。
指事主令被告好無尊嚴
直到2018年1月1日,X相約朋友到夜店倒數慶祝,其後回到朋友位於寶琳邨的住處聚會。此時X收到被告的短訊,要求與X見面,並威脅X道:「信唔信貼你街招?你今次飛機就死全家!無女咁對我嘅!你令我好無尊嚴! 」X指當時她害怕被告會對她和她的家人不利,當時「無諗咁多」,只希望盡快解決問題, 故答應與他在寶琳見面,其後又跟從被告登上的士前往荃灣康樂賓館。X又稱如非受到被告威脅,她絕不會與被告見面。
不信事主沒有感覺
X續稱,當她與被告一同到達康樂賓館後,發現「廣少」和被告的另一朋友「賢仔」亦在場,他們把X帶到已準備好的房間內,其後「廣少」離開現場,獨留二人在房內。被告隨即質問為何X一直不理會他、不給予他機會,令他「無尊嚴、無面」,「從來無女咁樣對我」。X堅稱不喜歡被告,被告情緒開始激動,又說他自己「條件唔差、好勁、有背景,有人跟」不相信X對她沒有感覺。
直問:可否畀我執一劑
被告進而對X說:「你可唔可以畀我執劑?」X激動的表示:「絕對唔可能」、「寧願死都唔會俾你」。被告再對X說:「無論如何你都要畀我執一劑架啦!」,然後就試圖強行扯下X連身裙下的打底褲和內褲。X指她當時曾奮力反抗,但仍無法阻止被告將她的內褲扯下,她亦只能縮在床邊一角。被告並將X的內褲帶離房間。
落街或被影光豬
X稱,此時「廣少」步進房內,並勸告她就範:「點解唔俾佢(吉利仔)攪,畀佢咪幾好囉,吉利仔開心就好,仲有五百蚊收添。」他又說:「何樂而不為?佢又開心你又開心。」又威脅X說:「你點都要同佢做架啦,佢唔開心就唔好啦,一係你同佢做,一係就同我地一齊做」、「你唔好走啊,落到去話唔定會畀人影你光豬架。」惟X依然堅持不就範。
「廣少」傳訊:佢肯喎
其後,「廣少」忽然以語音訊息通知被告指「佢肯喎」,被告立即回覆道:「好,即刻上嚟。」「廣少」隨即離開房間,而被告就回到房間,關掉電燈並脫下牛仔褲,並用力試圖用雙手扯開X的大腿。X指她雖然用盡方法試圖推開被告和夾緊大腿,但被告仍強行將她強姦,並最終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與她性交。事後,被告到洗手間清潔,並撇下X獨自離開現場。
不想被人知被姦未即時報警
X指,當時她就感到十分不忿和不服氣,她一人走到隔壁的另一間時鐘酒店房間內哭泣,直到冷靜下來後才致電朋友「公主」尋求幫忙,並將事情和盤托出。至於為何未有通知家人和警方,X則指她當時並不想任何人知道自己被強姦一事。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 2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