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張家輝涉偷32元貨 辯稱惹官非致情緒問題 閒逛要妻提回家
休班警長涉嫌在深水埗特賣店偷32元的貨品案續審,被告今(25日)出庭自辯,並稱因數年前就另一事件惹官非,之後出現情緒問題,難以入睡、體重驟降,故常強迫自己跑步,有時在間閒逛亦要妻子致電提醒才識回家。案發當天,他形容在店時腦入面一片空白,不解為何會拿走貨品,他強調沒盜竊意圖。裁判官將於明日裁決。
現停職的警長張家輝(51歲),被控於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華街福仁商場的電子特賣城內,偷走一個價值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一塊價值5元的行李牌、一盞價值15元的LED燈和一包價值3元的眼鏡防滑貼。
2015年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停職
被告2015年10月因涉違嫌犯公職人員失當罪被捕並開始遭停職,最終於2018年10月被判無罪。他謂,這3年間承受巨大壓力,致難以入睡、體重驟降。被問如何打發時間,他回應會迫自己跑步及四處閒逛,又說:「有時太太打畀我先識返屋企。」被告續指,這單官司壓力更大,發生此案後始求醫。
不知袋內有未付款貨品
被告稱被店員截停前,他不知道他的環保袋中有未付款的貨品,隨對方折返店內付錢期間,驚覺褲袋尚有未付款的眼鏡防滑貼,不知所措之下才將防滑貼扔到地上。被告強調沒有意圖偷走該4件貨物,表示案發當日其實不需購置什麼,不知為何會取了那些產品並買了另2件貨物,形容當時「腦入面一片空白」。
感驚慌扔掉褲袋內防滑貼
被告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閉路電視片段可見他細心揀選貨品,惟他不同意過程中清楚自己所為,亦不同意是有意識地選購及盜取貨品。辯方質疑,既然店員表示可付款了事,何解要扔掉防滑貼。被告重申當時感到驚慌,不同意為掩飾罪行而作此舉。
妻指被告八號風球都去跑
被告妻子周秉芬(音譯)供稱,被告自2015年被捕便經常哭泣、自責及心不在焉,又強迫自己跑步,甚至連「8號風球都去」。她後來勸了丈夫一年,對方才願見精神科醫生。
辯方結案陳詞強調案件重點是被告有無盜竊意圖,指控方無直接證據,只從被告的行為推斷。他續說此案案情簡單,精神科醫生證明被告因之前的官司患情緒病,辯方稱他當時意識不清晰。他又謂,被告沒有如店員所指般行為閃縮或留意店員,且如被告若要偷竊便應會躲避鏡頭。
案件編號:WKCC388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