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歷史】警隊刊物誤載8年 雙十暴動暴徒殺41人實由警斃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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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博物館》(修訂版)於1998年出版、2008年修訂。(資料圖片)

1956年雙十暴動,釀成多人死傷,由警方於2008年出版的《警隊歷史博物館》(修訂版)指有41人為暴徒所殺,惟《香港01》翻查當年政府報告後發現,有關紀錄列明該死亡數字實為警方開槍所致。寫錯至今8年,警方回覆查詢稱,現已更正該書所載數字。

警方於2008年出版的《警察博物館》(修訂版)中,指出1956年雙十暴動「有五十九人喪生,其中四十一人為暴徒所殺,結果八人因涉及謀殺罪而遭檢控」。在暴亂首天,警方只用煙彈控制局面,但由於情況轉壞,處長下令採取一切所需措施控制暴亂,須使用槍械對付暴徒。

惟《香港01》翻查政府在雙十暴動後撰寫的《一九五六年十月十日至十二日九龍及荃灣暴動報告書》(下稱報告)中列明,因槍傷斃命者有41人,包括33人死於防暴槍、8人死於其他實彈;另有3人中煙彈致死;總計由警方造成的死亡人數有44人。報告書附載由時任港督葛量洪撰寫給英國政府的信函中,亦承認「因傷斃命者中,有四十四名由於警方行動所致」。

死傷眾多 驅使政府檢討警方策略

由於事件導致多人死傷,報告最後指出,警察應受訓以機智或勸導方式,與民眾合作,盡量減少使用武力。政府其後逐步改善警方裝備及應對暴動策略,警察機動部隊便應運而生,沿用至今。

警方回覆查詢指,在更新警隊歷史網頁有關資料時,曾參考上述的政府報告,並以該報告為準。記者致電警隊博物館查詢,對方指該書會附送一張更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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