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電子煙】學者斥煙商促規管是誤導 現未有方法助青年戒電子煙
撰文:陳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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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衞生局上月刊憲,建議修例全面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等「另類吸煙產品」,禁止範圍包括入口、製造、售賣、推廣,以及為某些目的分發及管有,一旦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近日,煙商貼海報促規管取化全禁,香港大學公共衞生學院社會醫學講座教授林大慶直斥這是誤導,煙商從不支持規管煙草的條約卻突然轉向支持規管,當中未有提及規管內容,實際上是希望政府放鬆規管,他們從而可吸引年青人或從未吸煙人士吸食電子煙,提醒市民留意。
年青人認為電子煙、加熱煙是潮流,醫學會副會長林哲玄認為今時今日難以想像傳統煙可令20%年青人用產品,但美國正因為未有禁止,所以有近20%年青人用電子煙。林大慶直指這是電子煙流行病,因為年青人上癮後,卻未知有甚麼方法幫助戒煙,令美國家長十分苦惱。
林哲玄又提出煙商常引用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的一項研究指,電子煙有助戒煙,但他指研究中成功戒煙的定義是轉用電子煙,並非完全停用所有煙草產品,研究中最終停用電子煙及香煙的人少之又少。
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鄺祖盛指,加熱煙含有的尼古丁和煙草成份和傳統香煙一樣,電子煙則含有尼古丁及釋放致癌物質的化學產品,呼籲市民切勿以為電子煙沒有強烈煙味就等於無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