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前總主任不滿未被續約案 上訴勞審裁決再敗訴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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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機會委員會與前總主任束健銘因參與一個同性婚姻的活動,被指與平機會構成利益衝突,不獲發放86.7萬約滿酬金,勞資審裁處原判束健銘追討約滿酬金勝訴,惟上訴發還重審後敗訴,束健銘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法庭今(22日)認為審裁官的判決沒有出錯,裁定他上訴失敗。
判辭中指出,雖然束健銘曾批評審裁官沒有考慮時任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當時的決定,有否被平機會相關調查誤導,但束卻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平機會調查如何構成影響;又指平機會曾給予束機會作出辯解,但他卻沒有作出回應,法官認為審裁官沒有出錯,裁定束敗訴。
教會活動透露同性戀組織意見
2012年尾,平機會正進行歧視條例檢討,並會在2014年10月7日進行公眾諮詢,而束亦主動加入檢討工作。在2014年7月已被通知不獲續約,只批延期3個月的束,於同年8月16日出席崇真教會一個私人論壇,與會者超過50人,有校長、老師、家長及學生等,在會上束透露自己正處理條例其中6條問題,以及有超過一千名支持同性戀組織去信平機會表達意見。
會方拒發約滿酬金
束在會上指,基於他的宗教理由,表明反對平機會接納同性婚姻的建議,批評平機會在性歧視上是「阿茂整餅」、「一言堂」,更着教友發動「人海戰術」,表達意見。後來事件遭報章揭露,當時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下令向束作出調查,最後決定拒發束約滿酬金,束到勞審處興訟。
案件編號:HCLA2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