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戰2》「副導」強姦案 被告:想留性交片紀念惹怒事主
內地演員吳樾私人助理,聲稱因吳拍《寒戰II》而跟隨來港,期間涉嫌以「副導演」之名,藉詞為網劇選角邀26歲女保險經紀到酒店,期間涉嫌強姦案續審。「副導」今(7月11日)繼續在高等法院自辯,他供稱事主願意性交,他並把過程拍下,惟他想把片段留作紀念而拒絕刪除,從而惹怒了事主。
被告陳鑫(26歲)自辯時稱,案發當晚二人吃過宵夜後回到酒店房交談,陳向26歲女事主X講述拍攝的艱苦及劇組需要注意的事,而X又請教他要留意的事情,二人聊了一會,便開始接吻。被告表示,女事主並無抗拒,又問他:「是否太快?是不是都那麼直接?」被告則回答:「大家都心知肚明,係咪都係咁直接。」
二人再交談多一會,被告提議沐浴及睡覺,期間事主曾要求上廁所,他沒阻止,也沒有拿走她的手袋及手機。
被告:事主從沒表示不願性交
被告指他洗澡回床後,見事主已躺在床上。他上床睡在旁邊,並撫摸事主的手及身體,事主並無掙扎,二人更再度接吻起來,被告便問事主:「想要了嗎?」事主更問他有沒有避孕套,被告取出後,二人不久後便開始脫衣和性交。他更指事主主動為他戴上避孕套,但反轉了,結果他要自行戴好。
被告強調從沒叫事主幫他口交,二人除了在床上,亦有在書桌上繼續性交,被告指事主從沒表示不願意,期間被告曾用手機拍照及拍片,並以燈照着事主。被告指完事後曾用手機看籃球明星高比拜仁新聞,而手上的傷是打籃球造成。
被告說事主曾叫他刪除片段,但他稱想留為紀念而拒絕,但事主擔心會流出,並感憤怒。而事主亦曾問他要車錢,惟被告指大半夜未能提現金,稱明早會送她回家,事主聞言後便背對着他。
被告稱父母知他被控強姦大病了一場
被告續稱,今年1月他在北角一間糖水店遇到事主,便問她:「有甚麼對不起你,你為什麼要這樣(告他強姦)對我?」事主回答說:「房內的事情沒有人知,但我怎樣離開,其他人都會看得很清楚。」被告即指事主是個好演員。
被告稱他又向事主訴苦,指他被控告強姦後很慘,在港人生路不熟,言語不通,他在北京打拼兩年才得到的工作亦已失去,更不知何時才能回內地。他提到父母得知此案後,大病了一場,說時更不禁哽咽及拭淚。他指當時只是叫事主實話實說,沒有叫她不要作證及補償她。
事主曾說不是每個女人都易哄騙
其後二人在今年3月再在北角碰頭,事主問他是否跟蹤她,被告否認。他指事主當日曾對他說:「不是每個女人都輕易哄騙,玩女人要付出代價。」
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24日在中環干諾道中文華東方酒店423室強姦26歲女子X,並分別於2016年1月某日及3月9日,在北角慫恿X隱瞞證據,被告否認指控。案件明續審。
案件編號:HCCC1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