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陪審團退庭四天未有結論 官或明宣佈接受部份裁決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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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發生騷亂中,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及另外2人被控暴動等罪案件,,陪審團退庭至今(21日)已進入第4天,法官今早9時半開庭,指示陪審團商討繼續裁決,又提醒他們若就任何控罪未能達成裁決,請告知法庭。陪審團再商議約個多小時後,法庭在約11時再重開,惟法官開庭即下令禁傳媒報道今次開庭與律師商討的事宜。至傍晚7時許仍未見裁決,官決定把案押後至明天,並透露明或會接受部份裁決。

法官黃崇厚上午突急召律師回庭有事商討,並下令傳媒不得報道討論內容。(資料圖片)

陪審團曾就定罪元素尋求指示

陪審團從本周一中午開始退庭商議,第二天晚上曾透露就針對容偉業的3項控罪未能達成裁決,昨再就非法集結罪的定罪元素,向法庭尋求進一步指示。法官昨晚約7時半才回答陪審團的問題,至昨晚8時半著陪審團休息,今早再恢復商議。

今早開庭時,代表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的大狀今早提出著法官提醒陪審團「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不過法官稱現階段看不到需要,但表示今日稍後擬商討如何處理解散陪審團一事。

法官早上急召律師回庭商討

惟在陪審團退庭商討個多小時後,法庭在約早上十時許,突然傳來法庭重開的消息,原來是法官急召相關律師回庭商議。至法庭約於早上11時開庭後,法官即宣佈有事要與律師商討及處理,但下令傳媒不得報道內容,至今仍未解除對傳媒就相關討論的採訪禁令。

或會接受部份裁決

法官於晚上7時許再指示陪審團休息,明日再繼續商議裁決,同時又再次提醒陪審團要交出能與外界聯絡的器材。

另外。法官擬明早向陪審團提出,若沒有合理機會就某項控罪達成裁決,法庭會接受有裁決的部分,並解除陪審團就未能達成裁決控罪的職務。

容偉業面對7項罪名

本案被告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林傲軒(23歲)及容偉業(32歲)同被控一項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的罪行,容偉業另被控6項罪名,包括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襲警、參與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暴動等。

案件編號: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