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電器銷售商賣電視未回收舊機 被定罪遭罰款6500元

【四電一腦】電器銷售商賣電視未回收舊機 被定罪遭罰款6500元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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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訊集團有限公司在售賣電視機時,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多項規定,今日(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五項罪名成立,被判處罰款合共6,500元。 此外,另有六家銷售商亦因涉嫌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正排期於3月和4月聆訊。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去年8月接獲市民投訴,指WhatsApp向易訊集團有限公司購買電視機時,職員聲稱環保署會在數天內回收其舊電視機,但在購買後卻要他自行安排。環保署執法人員在調查時發現,該銷售商除了沒有替該名市民安排法定除舊服務外,還沒備有獲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方案,亦沒有提供循環再造標籤及載有規例所訂明字句的收據。

去年8月1日起生效的《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規定,銷售商在分發受管制電器時,必須備有經環保署批註的除舊服務方案,並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消費者有關銷售商提供免費法定除舊服務的責任,以及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展示其除舊服務的條款。此外,銷售商必須為消費者免費安排移走同類型舊電器、在分發受管制電器時向消費者提供循環再造標籤及載有訂明字句的收據。

署方提醒所有相關銷售商(包括實體店、網上及電話銷售),切勿向消費者作出不實陳述或與法例要求不符的除舊安排,藉詞逃避相關的法律責任或向消費者收取除舊服務費用,否則可能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元至100,000元,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00元至200,000元。

署方同時呼籲市民,如在購買「四電一腦」時發現銷售商未有遵從上述的規定,應立即向環保署舉報。 環保署會對違反《產品環保責任條例》的銷售商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屯門河染紅 環保署:疑有人以紅色粉作渠管色粉檢測 正跟進調查

撰文:吳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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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日(15日)下午約5時接報,屯門河水呈現紅色,經初步調查後,懷疑有人使用紅色色粉作渠管檢測,但渠務署確認並沒有作色粉測試。環保署指,調查人員到場時河水已回復正常,現場亦沒有發現魚類死亡,水質指數均正常,已抽取水樣本作進一步詳細調查。

2月15日,屯門河近卓爾居的一段河道泛起大面積的紅色。(Facebook群組顯影屯門。青山散步網民Daniel Ning發布)

據網民大約中午時發布的圖片,屯門河近卓爾居的一段河道泛起大面積的紅色。環保署今晚(15日)稱,下午約5時接報,指屯門河面有河水呈現紅色,環保署與渠務署隨即派員到現場調查。

及後河水顏色回復正常 水質指數維持正常

署方指,調查人員到場發現河水已回復正常,沒有呈現紅色,亦沒有發現魚類死亡,而即場檢驗亦顯示酸鹼值、溶解氧等水質指數均維持正常。環保署人員已抽取水樣本作進一步詳細調查。

渠務署確認沒有在現場進行色粉測試 正與渠務署跟進事件

環保署表示,經初步調查,懷疑有人使用紅色色粉作渠管檢測,惟渠務署已確認該署沒有在現場進行色粉測試,環保署和渠務署會繼續跟進事件。

港鐵屯門站對開屯門河。(資料圖片/王譯揚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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