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文光明訛稱聘助理罪成 稱只冒其名申津貼 遭官斥兼還押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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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新田邨區議員文光明涉嫌在2012年起,兩任任期內訛稱聘請一名姓黃男子兼職議員助理,4年間騙取達14.7萬營運補貼。文光明一直堅稱冤枉,今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文求情時稱,只是冒了助理身份申請津貼,裁判官水佳麗卻反駁稱當公職人員「要比白紙更白」,即將文還押,並把案押後至3月21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
被告文光明,57歲,被控一項欺詐罪。
被告聲稱被冤枉不獲接納
裁判官宣讀判詞時指,被告聲稱聘請黃姓「助理」負責送遞、張貼告示和海報等,即使被告聲稱多安排黃出外工作,亦不可能在工作的四年間完全未與被告的周姓秘書在辦公室碰面。裁判官亦接納該名黃姓「助理」在庭上否認自己受僱於被告的證供,拒絕接納被告表示黃是在串謀冤枉自己的說法,故判被告罪成。
只冒用「助理」身分申請津貼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自當選選區議員後,努力為社區作出不少貢獻。被告成功連任亦證明他受居民愛戴。辯方續稱,被告並非假稱聘請了助理,只是冒用了黃的身分申請津貼,惟水官即時打斷辯方,並指被告作為公職人員,「要比白紙更白」。水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3月21日判刑,以索取被告背景報告,同時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TMCC 223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