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黃大仙區議員助理串謀詐騙35萬薪金 判囚18個月

撰文:周峻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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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前黃大仙區議員的兼職助理梁偉倫,與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串謀詐騙民政事務總署共35萬元薪金償還款項。梁偉倫今日(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8個月。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時指出,被告在案中角色關鍵,故必須判處他即時監禁以示阻嚇,但考慮到被告並無案底及其他求情因素,由量刑起點監禁20個月,減至18個月。

前黃大仙區議員的兼職助理梁偉倫,裁定其串謀詐騙罪成,被判入獄18個月。(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現年41歲的梁偉倫,案發時獲聘為黃大仙區議會議員陳炎光的兼職助理,協助他籌辦社區活動。被告於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間簽署了68份收據,虛假地表示他從陳炎光收取的月薪金額為3500元至7000元不等。

案情又透露,陳炎光向民政事務總署呈交了有關薪金收據,及相關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表格以申領償還款項。民政事務總署因而被騙批核有關申請,並於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間,將被告合共35萬元的薪金款項支付至陳的銀行戶口。

裁判官杜浩成判刑時指出,被告梁偉倫在串謀詐騙民政事務總署薪金償還款項勾當中的角色關鍵,因此必須判處他即時監禁以示阻嚇。裁判官稱,量刑起點為監禁20個月,但考慮到被告並無案底及其他求情因素,將刑期減至18個月,同時駁回被告提出保釋申請以待上訴。

區議員陳炎光的前下屬被控串謀詐騙,他自己亦被控欺詐罪。(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