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民主牆風波退學令 400人集會聲援4名受處分學生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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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去年發生以紅紙遮蓋校內民主牆事件,校方學生紀律委員會早前公布處分4名涉事學生,當中護理學碩士生何俊謙被判「極刑」,被即時踢出校,並終身不再獲理大錄取,而前學生會會長林穎恒也被判停課一年。
理大學生會今晚(7日)舉行集會,數百名市民、各院校學生會成員及學生齊集理大校園聲援四人。被踢出校的何俊謙今晚發言期間透露,已與家人關係決裂,目前只能寄居朋友家中。理大學生會估計今晚有約400人出席。
理大校方表示,尊重委員會的裁決,又強調不會容忍任何粗暴行為在校園內出現。

理大學生會今晚舉行集會,數百名市民、各院校學生會成員及學生到場聲援。(李澤彤攝)

理大紀律委員會上周五(3月1 日)向四人公布懲處裁決,鄭悅婷及李傲然分別需做60及120小時社區服務,但對林穎恒及何俊謙的處分則較重。他們4人在去年10月4日進入校長辦公室樓層拒絕離開,要求與時任校長唐偉章對話,期間發生混亂,林穎恒及暫任副校長(學生事務)沈岐平和一名保安跌倒,何俊謙以「你哋收共產黨錢收得咁過癮,舐共舐得你哋咁開心呀啦,屎忽鬼」,斥沈岐平及學務長莫志明。

學生會促校方撤回懲處

理大學生會今晚(7日)舉行集會,數百名市民、各院校學生會成員及學生齊集理大校園聲援。現屆學生會內務副會長胡國泓向校方遞交請願信,要求校方重新審視學生紀律委員會制度,並要求對方撤回對四名涉事學生的處分,給理大學生、全港市民一個交代。

被處分的前學生會會長林穎恒在發言時表示,自己不是「想搞事嘅人」,加入學生會初期只是希望平穩渡過。

林穎恒形容,停學一年等同「監禁」、踢出校等同「判死刑」,對於未能與同屆同學一同畢業感到可惜,但自己依然無悔當日與校方對質的行動:「無一個抗爭者係為抗爭而抗爭,而係對抗強權打壓⋯⋯校方想散播白色恐怖,但我從來無畏懼。」

何俊謙稱因民主牆事件,已與家人決裂。(李澤彤攝)

何俊謙與家人決裂 寄居朋友家中

曾任梁振英競選辦公室副主任的理大校董劉炳章,早前回應事件時批評學生當日的行為猶如黑社會「刮友」及不尊重師長。

被踢出校的何俊謙今晚發言期間,再次提及「舐共」言論,不過本次是針對校董劉炳章的「黑社會論」,在發言尾聲帶領集會人士叫口號狠批劉。何俊謙稱因事件與家人關係決裂,目前只能寄居朋友家中。

理大:學生當日行為粗暴 態度囂張 校方不容忍任何粗暴行

理大回應指,校方有既定機制處理學生違規事宜,當成立了學生紀律委員會之後,委員會便獲授權調查事件,並作最終的裁決。發言人表示,委員會進行聆訊時,是詳細考慮了所有在場證據,涉事同學亦獲給予足夠的機會表達意見,委員會是經過多番評估思量,才作出裁決,校方會尊重委員會的裁決;校方非常重視學生的行為操守,不會容忍任何粗暴行為在校園內出現。

理大續指,展開紀律聆訊是因為有學生於去年10月4日在李嘉誠樓內行為粗暴,態度囂張,校方必須嚴肅處理。校方又指,社會就事件有很多不同聲音,校方尊重多元意見,「但必須澄清,事件與言論自由無關,校方一向支持言論自由,但同學必須以和平理性的態度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