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民主牆風波裁決 遭永久踢出校碩士生不言悔:抗爭是公民義務
理工大學去年10月發生民主墻事件,數名學生代表前往校長辦公室樓層,要求與高層對話,期間情況混亂,副校長沈岐文及一名學生跌倒。校方今日公布紀律聆訊「終審」裁決,其中碩士生何俊謙受到「極刑」,被即時停學,兼永不能再獲理大取錄。他對懲處深表憤怒,強調抗爭是公民義務,若「返轉頭做多次都會咁做」。
理工大學去年在事後,按程序成立學生紀律委員會調查事件,由五位教學人員和一位學生代表組成,今日作出不可上訴的最終裁決。四人被指「拒絕遵守由相關人士的指令並因而影響其教學、學習、研究或處理大學行政事宜」及「進行任何有損害大學聲譽的行為」,除了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外,餘下三人另被「加控」極為嚴重的「誹謗、襲擊或毆打大學教職員」。
其中碩士生何俊謙被勒令即時退學並永不獲香港理工大學錄取,前學生會會長林穎恒被判即時停學一年,前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被判社會服務令60小時,學生校董李傲然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被踢出校的護理學碩士生何俊謙表示,對言論自由被打壓「覺得好憤怒」。他指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卻日漸被侵蝕,而失去言論自由的香港,將與普通中國城市無異,他強調「只係想為香港出一份力」。他指當言論自由被打壓,香港人應明白「抗爭是公民義務」。
前學生會長表明不承認判決 將提出覆核
原本將於明年畢業,現被判即時停學一年的林穎恆說,得知結果後感到混亂,批評裁決「好過分好過分」,指是「完全為了政治目的而犧牲同學」。他表示,事件發生時自己亦有跌倒,校方指他「襲擊或毆打大學教職員」是過於誇張。同時,他指一直想捍衛理大校譽,但大學的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已被校方打壓。
林穎恆又形容是次事件製造「白色恐怖」,擔心令同學不敢自由地表達想法。他指不會承認判決,會尋求合適的覆核途徑。
何俊謙及當時仍是學生會會長的林穎恒,以及多名學生去年10月,到校長辦公室外要求對話,當時副校長沈岐文及學務長莫志明到場調解,但當要離開時被學生阻止,期間沈岐文、林穎恒及一名保安員宣跌倒,沈岐文率先起來,並伸手拉二人起身。校方之後對其中4名學生展開紀律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