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民主牆風波 涉事學生被罰停學、勒令退學 理大:不可上訴
撰文:胡家欣
出版:更新:
理大去年十月初發生以紅紙遮蓋校內民主牆事件,有4名學生闖校長辦公室樓層要求與時任校長唐偉章對話,及後發起絕食行動抗議。事後,校方學生紀律委員會召開聆訊,4名涉事學生分別被判勒令退學,永久不被理大錄取、停課一年、60和120小時的社區服務令。
理大回應指,有關裁決為大學最終的決定,亦即涉事學生不可就裁決作出上訴。被問到懲處是否過嚴、是否涉及政治因素及裁決的理據,校方稱,因涉及個人私隱而不會公開,並拒絕回應涉及個別同學問題。校方指,理大過往亦有學生因為違反校規或涉及違法行為而被罰停學或被終止學籍,強調非常重視學生的行為操守,並不會容忍任何粗暴行為。
理大回覆查詢表示,校方就事件已按程序成立學生紀律委員會調查事件,該委員會由5位教學人員和1位學生代表組成,其職責是就學生的紀律問題作出裁決,按大學所賦予的權力,其所作的决定亦為最終的決定,亦即不可以就裁決作出上訴。
理大指,學生紀律委員會於今年1月底向涉事四位學生展開聆訊,除考慮所有提交給學生紀律委員會的資料,亦聽取涉事同學的陳詞。理大指,委員會經過非常詳細調查後,於近日作出裁決,並於今日將裁決知會涉事4位學生。
過往亦有學生因為違反校規或涉及違法行為被終止學籍
被問到裁決是否過嚴、涉及政治因素,和當中的理據如何,理大指,由於涉及個人私隱,故理大不會公開詳情,亦不會回應涉及個別同學的問題。理大指,過往亦有學生因為違反校規或涉及違法行為,而被罰停學或被終止學籍。理大強調,矢志培養良好的社會公民,非常重視學生的行為操守,並不會容忍任何粗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