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1名警員及散工 涉串謀詐騙6間保險公司 呃18萬元賠償金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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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36歲警員及29歲散工,控告兩人分別涉嫌串謀詐騙及企圖詐騙6間保險公司,合共約18萬港元賠償,並向警務處報假案。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他們將於明日(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指出,36歲警員詹廣信及29歲散工曾憲楊,早前同被控6項罪名,包括兩項串謀詐騙,及4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
同時,詹廣信另被控5項罪名,即兩項欺詐及三項企圖欺詐,曾憲楊則另被控三罪名,即一項串謀詐騙,及兩項串謀虛報有人犯罪,違反《警隊條例》第64(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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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指出,詹廣信自2007年起成為香港警務處警員。在加入警務處前,他在安達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安達)任職保險經紀,他及曾憲楊互相認識。
涉詐騙多間保險公司
廉署續指,二人於2014至2017年期間,涉串謀詐騙大新保險有限公司、安盛保險有限公司、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至於詹廣信,亦涉嫌先後向豐隆保險(亞洲)有限公司、安盛、中銀及安達,意圖就財物或旅遊保險、家居保險或財物索償,詐騙及誘使賠償。
廉政公署又指,另外兩項控罪指出,曾憲楊涉嫌分別於2014年6月及2015年2月與詹廣信一起串謀,明知地向香港警務處虛報有人犯罪,即曾憲楊在香港被盜竊因而遭受財物損失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30日)指出,去年共有45名正規警務人員涉案被捕,包括刑事案及非刑事案,較2017年升幅達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