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檢獲逾740宗偷運瀕危物種案 漁護署籲勿帶花旗參、蘭花返港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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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將至,不少港人計劃外遊過年。漁護署提醒,返港時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包括象牙、活生爬行動物、穿山甲鱗片、乾海馬、花旗參,以及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所規管。《條例》已於去年5月1日經修訂將罰則提高,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的規定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去年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740宗,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故其進出口受到國際公約規管。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強調過往有攜帶如象牙等高度瀕危物種製品而被法庭判監的例子。(資料圖片 / 余睿菁攝)

農曆新年假期將至,漁護署發言人提醒,旅遊人士如欲在外地購買動植物製成品作紀念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強調過往有攜帶如象牙等高度瀕危物種製品而被法庭判監的例子。由於要分辨動植物紀念品是否源自瀕危物種可能並不容易,旅遊人士若對有關紀念品是否受管制存疑,漁護署建議切勿購買。

美國及加拿大出產的花旗參,由於質素高及價錢便宜,故不少旅客都喜歡購買做手信或自用。翻查資料,海關曾多次提醒,花旗參不論是一支或切片,旅客均不能帶返香港,但花旗參製品例如花旗參糖或花旗參茶則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