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桂敏海」上央視「訪問」:我有負罪感和愧疚感(全文)

撰文:張家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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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在晚上8時09分發稿,指購入銅鑼灣書店的巨流傳媒股東桂敏海因11年前捲入一宗車禍,事後僭逃外地。《新華社》報道全文報道及央視電視新聞專輯如下。不過,支聯會質疑,桂是被自首,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接受「訪問」。

新華社北京1月17日電

題:香港銅鑼灣書店老板桂敏海“失蹤”事件調查

“在外面這麼多年,我一直處在惶恐不安當中,經常做噩夢,也經常夢到自己回家鄉,看見那些熟悉的親人……”

1日13日,在某羈押場所內,桂敏海如是說。

 

身為香港銅鑼灣書店老板的桂敏海,近日成為境外輿論關注的焦點--“銅鑼灣書店老板失蹤”的消息被香港和國外的一些媒體熱炒,還有人發起“尋找桂敏海”行動。桂敏海是什麼人?他所謂失蹤的真相究竟又是什麼?

 

醉駕肇事 花季少女驟然凋謝

 

走進位於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座居民樓,一處60平方米的小房子內,83歲的沈某和65歲的周某老夫妻就住在這裡。房子雖小,卻有一間專門留出的臥室,裡面擺滿了一個年輕女孩生前的照片。幾叢素菊,還有兒時的玩具,映襯著照片中曾經燦爛的笑臉。

 

“我丈夫從來不敢進來,一進來就想到女兒小時候,從小到大的經過在腦海中出現。我一天到晚都在房間裡陪伴女兒……11年了,我們的心是什麼樣的痛?”談到女兒,周某難掩悲慟。她說,房間是按照女兒生前喜好來布置的,每逢過年,她還會把給女兒買的新衣掛在床頭,仿佛女兒從未離去。

 

11年前的一場車禍,奪去了老兩口唯一愛女的生命。而車禍肇事者正是桂敏海。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寧波,1996年取得瑞典國籍。2003年12月8日,在寧波經商的桂敏海組了一個飯局,席間推杯換盞、觥籌交錯。飯局結束時,桂敏海做了一個讓他後悔至今的決定,就是自己開車送朋友回家。

 

當晚21時17分,桂敏海駕車從寧波市江東區駛往鎮海區途中,經過寧波某大學時,將一名橫過馬路的在校女大學生撞倒致其死亡。

 

“我視力不好,只聽見‘砰’的一聲,就出了這個車禍。”桂敏海痛苦回憶。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經檢測,事發時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4mg/ml,達到醉酒駕車標准。公安機關依法認定,桂敏海負事故全部責任。

 

被撞身亡的女大學生沈某正值二十出頭的青春年華,其家庭更是不易:父親年過半百才有了這個寶貝女兒,一直視為掌上明珠,眼見孩子長大成人,期盼著她成家立業,豈料美好希望無情破滅,變成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斷腸之痛。

 

“這個家一下子塌了。”周某說,突如其來的噩耗,讓她夫妻二人雙雙病倒,特別是當時年過七旬的丈夫,從此身體每況愈下,經常出現精神恍惚、抑郁,甚至一度要自殺。

害怕坐牢 緩刑期間偷渡潛逃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對於上述判決,受害者家屬提出異議,強烈要求給予桂敏海嚴厲懲處。

 

因為自己一次醉駕,讓一個幸福家庭瞬間支離破碎,這令桂敏海痛悔不已。但是,他更擔心自己真的因此入獄服刑。於是,在法院判決後不久、民事賠償還未全部執行完的時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個錯誤選擇。

 

“我就開始害怕了,害怕坐牢。而且出了這麼一檔事,我在國內實在沒法發展下去了,所以我想我還是走吧。”桂敏海說。

 

2004年11月,還處於緩刑期間、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設計的計劃,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游的名義偷越國邊境,輾轉多國,一直潛逃在外。

 

針對桂敏海畏罪潛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銷對罪犯桂敏海宣告緩刑兩年的執行部分,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兩年。公安機關對其展開網上追逃。

 

桂敏海的出逃也讓受害者一家再遭打擊。多年來,兩位老人把生活的重心幾乎全部放在這起案件上,心中的執念就是希望已被判刑的桂敏海歸案,以慰女兒在天之靈。

 

潛逃11年 生離死別之痛讓他決心自首

潛逃的日子並不好過。期間,桂敏海與他人合伙做生意,但與日俱增的財富卻難以掩蓋與日俱增的負罪感和愧疚感。提起逃亡生涯,他用得最多的詞就是“惶恐”和“內疚”。

 

“出國以後,我本來以為心理壓力能夠緩解,但事實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說,“一方面,我逃避責任,對於受害者家屬是心理上進一步的打擊;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僅沒有接受原來的處罰,又進一步觸犯了中國法律,是罪上加罪。”

 

因為負案在逃,桂敏海不敢回家鄉,無法在父母身邊盡孝。“沒有國,沒有家,沒有故鄉……古人說,我心安處是故鄉。心不安,哪裡都不是故鄉。”他說,“我的內心是很痛苦的,我經常用物質享受去排解這種痛苦,實際上是排解不了的。我長期受到心理折磨,整日做噩夢,引發高血壓、心髒病,痛苦不堪……”

 

桂敏海說,這些年雖然逃到境外,但心裡始終感覺漂泊無根。特別是得知父親病重,身為家中唯一的兒子,無法在老人身邊照料,自己不止一次地想回國自首,卻始終無法鼓起勇氣走出這一步。

 

就在他午夜驚夢,糾結於是否該自首的時候,2015年6月,家中傳來父親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見父親最後一面的機會,只能寄情紙筆,在《祭父親》的長文中傾訴哀傷:“我寧願死了以後埋在父母墳的下面,死的時候能夠陪陪他們。我不知道死的時候葬在什麼地方,那是很可悲的。”

 

桂敏海說,這一刻,他才開始真正反省自己,也切身體會到,11年前,因為自己對法律的漠視,給另一個家庭帶來的生離死別,是多麼痛徹心扉。這促使他下定決心、回國自首。

 

“父親去世我不能奔喪這件事情,對我是很大的觸動。我的母親也80多歲了,已經是風燭殘年,我百般思念、日夜煎熬,心裡總是有一種很強烈的愧疚不安。我會經常突然感到非常壓抑,非常難受。所以我一直在考慮回國自首這條路,想把我這件事情解決了,能夠在母親的有生之年再見她一面。”說到此處,桂敏海淚流滿面、深深埋下了頭。“之前一直沒有勇氣邁出這一步,我想現在是邁出這一步的時候了。”

 

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鄭重聲明:“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接受公安機關調查以來,桂敏海寫下多份悔過書。他說,在下決心回國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經做好了准備,“我要承擔我自己的法律責任,我也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得知受害者家庭的凄涼境遇後,桂敏海更加愧疚難當,希望向他們轉達自己的深深歉意。“我要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最誠摯的道歉,對不起!我知道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和痛苦是沒法彌補的。我會盡有生之年來贖罪,哪怕只能給他們帶來一絲一毫的安慰。

 

得知自己回國自首被境外炒作為“失蹤”事件後,桂敏海鄭重聲明:“我回國投案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選擇,和任何人無關。這是我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介入或者干預我回國的事情,甚至進行惡意炒作。

 

桂敏海還表示,“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經偵查,桂敏海還涉嫌其他犯罪。相關涉案人員正在配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