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長毛】梁國雄指事件涉政治檢控之嫌 擬申請終止聆訊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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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毛」之稱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指於2012年以個人名義,透過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的助手Mark Herman Simon接受一筆由黎所損贈的25萬元款項,因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早在東區法院提堂。梁暫時毋須答辯,代表梁的律師透露梁可能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要求把案押後,遭裁判官拒絕,並把案押後至7月8日轉介區域法院提訊,梁獲准以3000元保釋外出。。
被告梁國雄,60歲,被控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有關捐款,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
辯方指檢控疑政治壓力及涉政治檢控之嫌
辯方律師指,梁昨才被檢控,他們昨晚才向梁索取其指示,故申請將案件押後14日,以索取大律師法律意見及閱覽,以考慮會否能在裁判法院申請作終止聆訊,質疑檢控濫用司法程序,及受政治壓力影響,或有政治檢控之嫌。
惟裁判官指辯方理據不足,而且根據《裁判官條例》,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他須馬上作出案件轉介,故駁回辯方申請。
長毛在庭外稱若他要落鑊,梁振英要油炸
長毛今獲多位立法會議員及社運人士到場支持,包括立法會議員陳偉業、陳志全、李卓人,及社民連黃浩銘,公民黨陳淑莊及曾健超。他們在庭外示威質疑有政治檢控之嫌,質疑梁振英涉收取5千萬,都沒有被控,並稱「如果我要落鑊,梁振英都要油炸」。
梁又在庭外高叫:「特首犯法無人理,廉署公道何在」、「檢治檢控可恥」及「欲加之罪、可患無辭」。梁在庭外發言期間,綽號「大波man 」的親中人士石房有突然「踩場」,並大罵梁即被警員勸諭及分隔,梁最後高舉V字手勢離開。
案件編號:ESCC198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