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造假案 技術員認罪囚23月 官:為勢所迫不能成藉口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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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去年五月爆出混凝土壓力測試作假醜聞,18名包括實驗室技術員等人士被指集體造假,製造虛假測試報告,最終被揭發,政府更要花逾5800萬作補救。今(31日)再有技術員在區域法院認罪,並稱因人手短缺未能完成測試並在受壓下參與訛騙。惟法官指這涉及公共安全,強調上司壓力、為勢所迫及貪方便等均不能成為開脫的藉口,判被告即時入獄23月。

實驗室技術員黎榮發承認在測試過程中造假囚23月。(資料圖片)

實驗室未能如期完成測試

被告黎榮發,40歲,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案情指,被告在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小蠔灣工務試驗所中負責材料合規測試,嘉科在2012年底起負責替土木署量度港珠澳大橋所使用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其中,每項混凝土測試均須在時限內完成,但因試驗所工作繁重及人手短缺,被告及多名技術員均未能在時限內完成測試工作。

受上司壓力改設定

被告聲稱他在高級技術員麥培盛的壓力下,在電腦上更改測試的日期和時間設定,又使用替代品進行測試,令結果符合規定的要求,並製成報告。控方指被告負責港珠澳大橋所用混凝土測試的一年間,曾十數次進行上述的欺詐行為。 2016年7月,土木署派駐試驗所的首席技術員袁先生發現報告有異並上報土木署。事件經土木署和嘉科調查後始被揭發。

被告將因本案被吊銷牌照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由母親獨力撫養成人,現希望可以照顧母親、弟弟和女朋友;被告孝順,有上進心、良好品格和穩定職業。被告在本案中並不是始作俑者或管理人,犯案主要是因工作繁重及時間緊迫,受到上司壓力而非貪圖利益。

案件被揭發後被告亦表現出真誠悔意,於審訊前兩個月認罪。被告明白此案後將被吊銷牌照,銀行戶口也被凍結,令他難以尋找工作,故希望法庭能輕判。

官指本案涉大橋使用者安全

法官判刑時引述案中其餘數位被告的判詞,指出各被告的行為會打擊市民對建築界、公共工程和檢測系統的信心,令市民對相關行業感到反感;同時,被告所為也對大橋使用者的安全造成威脅,迫使當局需要額外動用5800多萬公帑作出補救釋除公眾疑慮。

勉勵被告出獄要努力更生

法官認為,上司壓力、為勢所迫、貪方便、沒涉金錢等均不是為本案開脫的藉口。惟法官考量到被告在案中的角色不重,加上有悔意,最終判被告囚23個月。法官最後勉勵被告,人生還有很長時間,雖然短期將失去自由,但心靈將會得到釋放,相信被告會努力更生,並寄望被告獲釋後再行報答家人。

案件編號: DCCC 10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