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告長毛】李卓人同捲捐款風波:不擔心被檢控
撰文:陳嘉洛 葉鈞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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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梁涉嫌向立法會隱瞞從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接受一筆港幣25萬元的款項。同樣被指收取黎智英150萬元的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表示,廉署沒有與他聯絡,亦不擔心被檢控,他相信長毛是清白。
另一工黨議員何秀蘭坦言,事件或多或少會影響立法會選情,又稱預視到類似政治鬥爭會「陸續有來,層出不窮」,但相信香港市民能分辨是非黑白。她又批評,律政署及廉署沒有正視重大的貪腐案件,例如特首梁振英涉收受澳洲UGL公司5000萬元酬金一事。她擔心香港的廉政工作會「大陸化」,將反貪當成向政敵鬥爭的工具,期望司法機構能中立公正地審訊。
對於梁國雄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回應被起訴一事,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認為,檢控罪名是否「欲加」,視乎有沒有真憑實據。葉表示,早前委員會曾調查另一宗同樣牽涉梁國雄的投訴,他被指在2014年收取50萬元的利益,沒有提供收據,又曾有偽造文件之嫌,稱公眾若參閱委員會報告和逐字紀錄,可以自己作判斷,而「廉政公署都應該睇一睇呢一件事。」
葉國謙指出,市民一直對廉政公署有期望,不論是什麼人涉及貪污,廉署都應該調查,而廉署不應作出政治考慮,而要作出程序考慮,「如果因為選舉而延後檢控,也不合適。」曾就事件向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投訴的工聯會王國興,對廉署檢控梁國雄表示高興和歡迎,希望執法部門公正嚴肅執法,繼續調查其他政黨和議員涉嫌收受黎智英捐贈的「黑金」。他又指,廉署檢控決定猶如「一巴打落」議監會,證明立法會調查機制失效,「自己人查自己人,不了了之」,並建議來屆立法會議監會應引入第三方委員,例如公眾或執法部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