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14天】 辯方要求法庭不接納無綫經理證供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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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於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辯方今(6月22日)於區域法院,律師續為「案中案」程序進行陳辭,辯方律師指無綫電視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及曾健超的口供均有不可信之處,認為不應把兩新聞機構拍得犯案過程的新聞片呈堂。
代表首被告黃祖成總督察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陳辭時指,受爭議的無綫電視新聞片段只單靠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一人比對母帶,便指新聞片段沒有經修改,惟做法有欠公平。駱指,黃在主問下曾指鏡頭只被阻擋20至30秒,惟在辯方盤問下卻改口鏡頭被阻49秒,黃又是唯一一個比對母帶及新聞片的人,故要求排除黃的證供。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