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螺洞村民涉阻保育工程案 被告指相關公司施工前未稟神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被譽為「蜻蜓天堂」的大埔沙螺洞濕地,上月獲撥款作保育工程,卻遭村民阻撓,負責工程的環保團體因而入稟申請禁制令,案件今(21日)在高等法院提訊以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控的村民代表亦有出庭應訊,指團體施工時未有拜神及稟神,惟法官最終頒下臨時禁令,禁止5名村民進入工地,及在有關範圍作出滋擾行為。
+11
原告沙螺洞發展有限公司、綠色力量有限公司,及代表綠色力量所有職員、代理人和義工的陳麗霞(譯音);五名被告分別為張偉國、張偉強、李伯恩、張文光及張始文。
被告指工地旁有「大老爺」
被告之一的李伯恩在庭上直指,工程公司並沒有派任何代表與村民進行溝通,施工前亦沒有拜神及稟神,又稱工地「隔離仲有啲大老爺」,另指工地內不少未出售的土地已遭原告破壞。
指發展商未與村民定合約
李伯恩又指,本案部分地段亦涉及另一訴訟,發展商涉違反當時與村民簽訂的合約,惟在本案中卻已開始發展,即使他最後被判勝訴,「到時都復原唔到」。法官指有關議題應留待正審聆訊處理,而由於張偉國指原告的禁制令致他無法「返村」,故法官只禁止進入工地,及後不可騷擾工程人員。
案件編號:HCA 29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