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漢認狎智障胞妹候判 為游說配合 稱只「掂少少」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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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無業漢帶長居於康復中心、有智力障礙的胞妹外出時,將胞妹帶回住所與對方性交。無業漢在被捕警誡下指,當時突然想與胞妹性交,不能自控,故向她稱「掂少少」誘對方配合,無業漢4次嘗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插入胞妹陰道,惟最後一次才能微微插入。無業漢承認一項亂倫罪,辯方稱他亦有智力障礙。法官因此先為無業漢索取報告,期間他繼續收押候判。
辯方指被告亦為輕度輕智
控方指,男被告曾任倉庫管理員,但現時領取綜援及傷殘津貼。他於1989年結婚,育有3子女,及後再婚而妻子長居內地,被告獨居在上水,而在被告家搜出的避孕套過期1年。辯方指被告自21歲起需要接受精神治療,而被告有腦部發展問題,為輕度輕智,法官遂先為被告索精神科及心理報告,案件押案件至12月17日。
被捕後稱突然想與胞妹性交
案情指,女事主X為被告的胞妹,智商只有57,被評為輕度弱智,而X的丈夫於2004年去世後,X因未能獨立生活而在2008年入住康復中心。事發時為47歲的X於去年5月14日與被告外出,二人見面後,被告帶她到自己住所,被告在住所內摸X的乳頭及與X性交,過程中X感疼痛但未有告訴被告,雖然被告沒射精,但陽具在性交後變軟。
康復中心照顧員在翌日察覺X有異樣,在照顧員查問下透露事件,及報警處理。被告在警誡下稱,當天帶X回家後,突然想與她性交,不能自制,並向X表示只會「掂少少」其陰道,被告遂帶上安全套,欲與X性交,惟被告陽具無法插入X的陰道。被告及後脫下安全套再4次嘗試插入X的陰道,但首3次不成功,最後才能將陽具微微插入X陰道,二人性交時間少於2分鐘。事發後X再接受智能診斷,智商被評為極低。
案件編號:HCCC19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