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藉請食糖非禮小四女生 教學助理脫罪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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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指女童口供與老師口供有出入,裁定22歲小學教學助理非禮罪不成立。(資料圖片)

上環一小學教學助理涉嫌借請吃糖,企圖非禮一名小四女生,從後環抱女生及將手放在其肚臍位置,被控企圖非禮罪。東區裁判法院今午裁決,鑑於女生證供跟撞破事件的老師證供有別,老師供稱教學助理只是放手在事主腰旁,事件未能達到舉證,故裁定被告罪脫。

該名教學助理姓湯,22歲,被控於去年11月5日,涉嫌趁早休時請9歲半的事主吃糖,繼而環抱和將手擺在事主肚臍位置,事件被當值老師撞破。

官︰老師無動機偏幫任何一方

裁判官分析,該名當值老師出庭作供,惟僅指被告的手放在事主腰側兩旁。裁判官指老師無動機偏幫任何一方,但就跟事主證供有出入,亦沒有進一步證供證明被告有進一步撫摸或不恰當行為和說話。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或屬不恰當,有可能是玩耍時超越界線,但單憑抱住腰的行為,未能構成非禮。

審訊期間,被告否認控罪,並辯稱是女生當時捉住他的手,稱自己當下已警告女生不可以這樣做。

案件編號: ESCC54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