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興業求改宿舍地建住宅 稱可供更多住宅 指城規會拒絕不當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土產發展商香港興業有意把員工宿舍的地皮,改變為住宅用地興建房屋,惟遭城規會駁回。香港興業不服決定提司法覆核。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香港興業認為,城規會應考慮如何最好使用土地,並指可建興更多住宅;惟城規會卻回應稱他們主要考慮的,是要否變更原有的土地用途,又認為香港興業應先發展尚未使用的土地。
涉案地皮料面積達7600平方米
申請人香港興業於2016年向城規會申請修改「愉景灣分區計劃大綱圖」,把愉景灣一幅約7600平方米的地皮,改劃成住宅發展,預計可容納1190個新住客。而城規會去年6月駁回其申請,質疑香港興業未能證明有關改劃不會對環境和基建等產生負面影響,又指香港興業應先發展區內尚未使用的土地。
指會方未考慮土地的最佳用途
代表香港興業的律師在庭上指,城規會不應以區內尚有未使用的土地為由,便駁回他們的申請,又指這並非城規會應考慮的因素,城規會應考慮如何最好使用土地,而是次申請的地皮已空置一段時間。同時,區內已有3個員工宿舍區,可滿足有關需要。
若成功其他地皮或會作同樣申請
城規會的代表律師則指,城規會的功能非要決定如何最好使用申請土地,而是決定是否可改變土地用途。城規會考慮是次申請的地皮時,是以整個愉景灣的發展考慮。而愉景灣原先設計的總人口為2.5萬,若香港興業的申請成功,或會令同區其他地皮亦被申請改變土地用途來興建住宅。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AL 6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