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興業愉景灣員工宿舍改住宅被拒 入稟覆核城規會決定
撰文:伍凱瑩
出版:更新:
發展商香港興業去年向政府提交愉景灣規劃申請,有意將原為員工宿舍的地皮改變土地用途興建住宅,額外容納逾1千人口,但城規會怕開此先例,會使其他發展商「有樣學樣」,為該區帶來沉重負擔,今年6月駁回改劃申請。
發展商今(20日)入稟司法覆核城規會,指城規會100% 將規劃署建議的駁回理由「搬字過紙」,卻沒有考慮即使改建住宅,人口增加輕微,不會影響全區規劃。
發展商香港興業向城規會申請,將原為綜合設施及員工宿舍的愉景灣一幅僅佔總面積0.12%、約7600平方米的地皮,改劃成住宅發展,預料可容納1190個新住客。
去年規劃署明言不支持改劃土地項目,質疑興業未能證明有關改劃不會對環境、岩層、基建等產生負面影響,並提到一旦成功改劃,開此先例怕會產生連鎖效應,更多發展商的同類申請亦可「闖關」成功,為該區帶來過重負擔。
入稟狀:城規會將規劃署建議「搬字過紙」
城規會今年6月23日公布,採納規劃署建議,駁回興業的申請,並指發展商應先行發展尚未使用的土地。興業在入稟狀指,城規會100% 將規劃署建議的駁回理由「搬字過紙」,卻沒有行使它獨立的職能調查和探討改劃計劃的可行性。事實上,城規會指愉景灣原先設計的總人口為2.5萬,即使將前宿舍用地改建住宅,亦只會增加約1千人口,影響輕微,不會破壞全區規劃的完整性。
興業指該幅地皮原本預留興建員工宿舍,但由於情況改變,原有計劃已擱置。而城規會稱發展商應先行發展尚未使用的土地,興業反駁早在15年前,已向地政總署署長申請發展未使用地皮,但遲遲未得到署方批准,以致「有地不能用」。興業今入稟要求法院撤銷城規會今年6月駁回申請的決定,發還委員會重新商議。
案件編號:HCAL 6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