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第10天】警長承認沒有確認新聞網站真確性
「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於龍匯道變電站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續審,今早在區域法院聆訊進入第十天,案件仍以「案中案」形式處理新聞片段呈堂性。負責下載新聞照片的警長鍾慶龍今繼續作供,他承認他自東網及蘋果日報網站擷取新聞照片時,不知該兩張相片如何儲放在網站,亦沒有確認網站的真確性。
警長鍾慶龍昨天作供時曾提到,他是用電腦程式hash my files去比較同袍下載的照片,並用來與他在新聞網站上找到的照片作比較是否相同。他今早在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承認今年6月4日在兩新聞網尋找照片及截圖時,並無參與東方日報網站的數據維護,因此他也不了解有關照片是如何存放到有關網站,他在蘋果日報網站取得的照,亦是同樣情況。他亦同意,他並沒有檢查兩報網址真確性。
控方又傳召警長苗貴傑作供,他指負責取得受辯方爭議的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苗稱他收到上司指示後,到中區警署取得閉路電視片段,當時負責燒錄閉路電視片段的高級警員黃卓華告知他兩隻光碟的內容一樣,苗亦看過其中一隻光碟。
代表第五被告陳少丹的大律師鍾偉強質疑,苗事後曾分別兩次就獲取片段的經過錄取口供,惟口供上未有任何紀錄,苗承認沒有在口供寫下過程。及至今年6月6日,他被要求再錄取口供時,才根據高級警員黃卓華的口供紀錄取碟經過。被問及為何在前兩次口供交代過程時,苗只稱「我無提過,無得解釋」。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另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