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獨家】團結香港基金總幹事 涉無帶身分證闖機場禁區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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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自稱機場管理局職員向《香港01》爆料,指由前特首董建華牽頭成立的智囊組織團結香港基金會,上周末參觀機場控制塔,期間該會總幹事鄭李錦芬在未攜有身分證的情況下,向職員交涉後獲放行進入禁區。基金會未有否認總幹事當時未攜有身分證,傍晚再發聲明澄清,從無向機管局任何職員要求任何特殊安排。

鄭李錦芬被視為董建華的重要智囊,她擔任多家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包括瑞士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雀巢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海爾電器集團有限公司等。

機管局:按既定程序確認訪客身份​

機管局傍晚回覆指,已按既定程序,由機管局認可人員確認訪客身份,發出臨時通行證予該名成員,並在機場保安的全程監控引領下,與其他成員經保安檢查後進入禁區範圍繼續參觀行程。​不過局方未有回應如何確認她的身份。

鄭曾主動提議不進入禁區

爆料人指當日有人被發現未有身份證後,一度強調自己是董建華下屬,對方至少應認識董建華,最終獲准在未有身分證下進入禁區繼續行程。

不過,據另一消息指,鄭李錦芬當時未有自稱是董建華下屬,而是她發現未攜身分證後,曾主動提議自己不進入禁區,但有機管局職員指她早前已申請禁區紙,只要能核實其身分便可,最終她獲進入禁區。當日活動董建華未有出席。 

事發於上周六(11日)上午,爆料人指機管局接待團結香港基金代表團參觀控制塔,職員按規定向成員索取身分證,作申請機場禁區證,才能進入禁區範圍。但期間一名年約65歲的婦人,因沒有帶身分證,被職員拒入禁區。對方自稱是鄭李錦芬,一度聲言要找高層投訴,要求職員放行。惟當值職員擔心被投訴,無奈下放她入內。

爆料職員不忿再有權貴濫權,直斥建制派成員沒有經合法程序進入機場禁區。

基金會職員:無特事特辦

《香港01》記者中午向團結香港基金查詢,負責接聽電話的職員首先回應稱:「沒有特事特辦這回事,沒有人說過這些話,因為我當時在場,她(鄭李錦芬)當時只是需要補一些文件。」記者再問「需要補文件」是否意即鄭太沒有攜帶身分證,對方則著記者向機管局查詢,又指「涉及機管局程序的問題,理應找局方回應」,記者再追問鄭太需要補甚麼文件,對方開始轉口風,澄清說不是鄭太需要補文件,而是有人和機管局職員談及特首梁振英「特事特辦」一事,而機管局則指,若有身分特殊的人急需進入機場禁區,就要提供一些補充文件。該職員拒絕提供其姓名和職位,僅表示「我今日last day」,又不斷反問記者的消息來源。

交涉期間沒提董建華

團結香港基金會傍晚透過公關公司回應,承認總幹事鄭李錦芬漏帶身份證,抵達機場後,基金會已即時向機管局職員報告,稍後獲機管局通知指,據該會於5月提交的訪客禁區證預先登記,有鄭李錦芬的身分證資料,確認身份後可發出臨時證件,鄭李錦芬遂按程序隨同其他成員參觀機場控制中心。

基金會澄清,鄭李錦芬在交涉期間無提及自己是董建華的下屬,亦無向機管局任何職員要求任何特殊安排,指對有關不實描述感到遺憾。

前任行政長官高級私人助理譚慧雲接受查詢時,僅表示不清楚董建華有無出席該活動,亦無聽聞過有關事件。團結香港基金顧問之一、鮮魚行學校前校長梁紀昌則表示,他不知道該基金有舉辦過機場參觀團,不見內部發通告邀請顧問報名,對傳聞並不知情。

根據《入境條例》115章17C條,任何人如年滿15歲須隨身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任何人如未能按規定出示以供查閱,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

鄭李錦芬為團結香港基金總幹事。(網上圖片)

涉濫權的鄭李錦芬,於去年1月出任團結香港基金總幹事。此前,鄭李錦芬於安利機構服務34年,2011年卸任時為美國安利公司執行副總裁、安利大中華及東南亞地區行政總裁、安利 (中國) 日用品有限公司主席。她又於2008及2009年兩度榮膺美國Forbes《福布斯》評出的“全球百位最具影響力女性”; 2010年榮獲《財富》〈中文版〉評出的 “2010年中國最具影響力的25位商界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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