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又上庭】要求遺產領錢補擺91歲大壽 官:𠵱家唔係清朝喎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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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雖然年紀已九十有幾,但因欲補擺91歲大壽,今(15日)向法庭申請從梅姐的遺產中領取有關款項,惟法官卻指,現在已不是清朝,法官並非有無限權力,他要按法律做事,著梅媽要把申請文件送本案的其他與訟人,並把案件押後,及須重新排期處理。梅媽庭外表示人生無幾多個91,料壽宴需料花20多萬元,又透露將會在灣仔一間酒店延開30多席,同時會宴請梅姐生前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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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鬼鬼崇崇擺兩圍
已年屆94歲的梅媽今沒有律師代表,並由傭人陪同下到庭應訊,滙豐信託被列為答辯人。梅媽表示欲領取遺產金擺91歲大壽,又稱梅姐在世時會替她擺大壽,並說:「61就喺味皇,71就喺海洋皇宮。」又稱:「朋友都話仲有幾多個91。」直言:「唔通鬼鬼祟祟擺2圍就算。」
嘆拿少許錢要問很多人
不過法官表示妙境佛學會應為其中一名與訟人,佛學會有權反對申請,著梅媽先送達文件予佛學會,梅媽即回應:「又等呀,我3月就喺喇喎,酒店唔等得我咁耐。」又稱:「拎啲咁多錢都要問咁多人,劉培基拎咁多錢有冇問咁多人啊。」
官稱現在已不再是清朝
法官再度著梅媽盡快排期再處理申請,並說:「唔係清朝喎,唔係啲官有無限權力,我係按法律做事架喎。」梅媽再回應:「佛學會都有權管我,你畀晒佢啦,佢都係等我死啫。」又說:「畀東華三院都唔俾佛學會。」
指女兒生前有為她擺大壽
梅媽在庭外指,打算花二十多萬辦壽宴,延開三十多席,同時會宴請梅姐生前的好友,又稱:「61阿梅又同我擺,71阿梅又同我擺,81阿梅走左無擺到。」而梅媽現在實已九十有幾,但她稱所想補擺91歲大壽。
案件編號:HCMP 298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