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歲梅媽稱能活過百歲 求一次取梅艷芳7100萬遺產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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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著名歌手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於今年4月破產令屆滿後,今早再到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將梅艷芳餘下約7100萬元遺產,一筆過給她作「買地、買樓」之用,又在庭上透露,兩名醫生估計,現年93歲的梅媽未來的壽命分別有10至15年和超過15年。惟法官擔心,若把錢全給了梅媽,也不夠她使用,屆時用完醫療費,「唔通用買菜錢畀咩?」法官押後裁決。
原訴人覃美金,答辯人分別為滙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和妙境佛學會。梅媽在親友陪同下出庭,無律師代表。庭上透露,梅艷芳的遺產現時剩下約7500萬元,據悉梅媽欲一筆過取回7100萬元。
法官認為4100萬夠梅媽用15年
法官陳江耀一開庭便指,認為梅媽的醫療費應實報實銷,若一筆過付款予梅媽,屆時用完醫療費,「唔通用買菜錢俾咩?」而兩名醫生估計梅媽分別有10-15年及超過15年壽命,扣除每月生活費20萬元、每年醫藥費120萬元,每年使費不足400萬元,10年後只是花費4100萬元。
不過梅媽卻在庭上大呼不接受方案,不要施捨,更投訴早前滙豐拍賣梅艷芳的遺物,「佢哋四圍話唔夠錢使,連阿梅底褲都要賣,要籌錢俾我,等全世界人都知道籌錢俾我。」
梅媽又指,所有錢是阿梅,將來「踎街」也好、「無錢看私家醫生,到公立醫院」也好,所有的事梅媽會自己負責,大呼要「買地」、「買樓」,不想經常搬屋。
法官要考慮後再作裁決。
案件編號:HCMP 298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