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紗布封喉亡】罪成護士灑淚求情 事發時入職僅一個月

撰文:張善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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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歷年來最大宗護士聆訊案件,2011年73歲喉癌康復者王肯構遭「紗布封喉」窒息致死,九龍醫院12名護士遭護士管理局紀律聆訊,當中3名護士早前被護士管理局裁定專業失德,今日判刑。3名罪成被告包括吳幗敏,方宜及賴民愛。今早她們(13日)出席判刑裁決時,均戴上口罩,以背囊掩面,死者兒子王冰蕓、多名被告親友亦有到場聆聽判刑結果。期間,有記者與市民發生推撞,場面一度混亂。賴民愛在求情期間,一度落淚向死者家屬致歉,又指事件對她是教訓。

老翁封喉案罪成護士今判刑,旁聽人士與記者推撞,場面混亂。(吳鍾坤攝)

第一被告吳幗敏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吳於2011年9月成為註冊護士,距離事發當日只有很短時間,「入職1個多月,隨即被指派擔任病房主管護士,希望大家體諒其壓力。」 他補充,知識需隨經驗增長,但被告在培訓過程期間未必有接觸過永久造口護理狀況,或缺乏足夠認知處理相關問題。律師又引用九龍醫院調查報告指出,是次不幸事件屬非一般、極少遇見的情況,且醫療紀錄用詞有令醫護人員誤解的地方,形容「入職10多年的護士都可被誤導」。律師續指,吳幗敏於事發前已開始增值自己,而事發後亦不斷報讀持續護理教育課程,可見其熱誠。

吳國敏代表律師求情時指,事發時她僅入職1個多月。(吳鍾坤攝)

罪成護士不獲續約

第二被告方宜代表律師則提出,單憑肉眼難以分辨造口是永久抑或臨時造口。而死者入院時插有鼻喉,對醫護人員屬一誤導,因死者當時若以造口呼吸,空氣根本無法透過鼻喉入肺部。另外,代表律師指出,事發後醫管局才推出永久造口處理的指引及相關課程,認為事發當時,被告的認知可能未有足夠知識處理類似情況。已有9年經驗的方宜,原先於某一私家醫院任職兼職護士,卻因為「封喉事件」不獲續約。

3名被告中,唯一登記護士賴民愛親自求情時一度落淚啜泣,不忘向死者家屬道歉,並表示自己對護理工作充滿熱誠,非常喜歡護理工作,又表示除此行業外,找不到更適合自己的工作,希望護管局可給予改過、再次在醫院服務的機會。代表律師張達明求情時引用醫管局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九龍醫院缺乏處理永久造口經驗,而被告雖有資歷,卻從未接觸過開了永久造口的病人。
 

賴民愛(左)求情時一度哭泣,並向死者家屬致歉。(吳鍾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