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紗布封喉亡】12護士遭紀律聆訊3罪成 家屬:公正審判
本港歷來最大宗護士聆訊案件,2011年73歲喉癌康復者王肯構遭「紗布封喉」窒息致死,九龍醫院12名護士遭護士管理局紀律聆訊,今日有裁決。護士管理局裁定,3名被告專業失德,包括吳幗敏,方宜及賴民愛。另外9名被告,包括李勵靈,李雅儀,賴景生,袁綺文,黎慧儀,何玉貞,鄭佩珊,陸茗霞,朱穩榮則無罪。
王肯構在2011年在伊利沙伯醫院接受咽喉切除手術後,並在咽喉位置留有永久造口,以協助呼吸,造口以紗布覆蓋,膠紙封了紗布其中一邊。他同年轉往九龍醫院康復治療,有人誤將永久造口當臨時造口處理,紗布四邊以膠紙封住。最終病人死亡,死因庭早年裁定其死因是紗布阻塞氣管,導致窒息。12名護士遭護管局紀律聆訊。
被裁定專業失德的第一被告吳幗敏,是12名護士當中,唯一無出席聆訊。護管局主席李子芬今日宣讀判詞指出,委員會認為,負責接收病人入九龍醫院的吳幗敏,曾在11月8日為病人建立護理紀錄。如果她詳細翻閱所有資料紀錄,並在紀錄上寫明病人曾接受咽喉切除手術,護士無理由不知道病人咽喉上的是永久造口。李子芬又引述吳幗敏曾作供指,如果她知道病人曾接受咽喉切除手術,並不會為她覆蓋紗布。吳幗敏亦曾辯稱,醫管局沒有指引應如何護理造口,李子芬強調,無指引並不是藉口,護士應該有專業知識作臨床判斷。
至於第2名被裁定專業失德的護士方宜,曾稱伊利沙醫院的轉院紀錄,無寫明病人的造口是永久還是暫時造口,被有關紀錄誤導。李子芬指,委員會認為方宜是負責照顧病人的護士,應詳細的了解病人所有護理紀錄,只以伊院轉院紀錄誤導作解釋不能接受。方宜亦在2011年11月13日撰寫紀錄時,曾在醫療紀錄上寫痰及2個+號,顯示她發現病人痰量相當多。李子芬批評,作為護士應可以判斷病人紗布染痰可至窒息。委員會認為她可以採取措施補救,但她並沒有做,行為不符合專業水平。
死者兒子:裁決公平公正
親身到場聽取判決的死者兒子王冰蕓在庭外形容,今次裁決是公平公正審判,「不似之前死因裁判官的做法,可以說是好馬虎。」他回憶過去4年多,為亡父討回公道的過程,他不斷被人「當人球踢」,到不同機構為亡父追究亦不果,認為今次等到公平公正審判。至於專業失德護士的判刑或罰則問題,他指沒有考慮這方面,會留待護管局決定。
醫院管理局發言人表示,非常關注護士管理局對有關護士的定罪裁決,會按照既定人事程序,嚴肅跟進。護管局若裁定需要取消註冊(亦即停牌) 或一段時間取消註冊(即暫時停牌),醫院管理局會相應檢視有關護士的僱用安排。醫院管理局聘請的註冊或登記護士,必須擁有護士管理局註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