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接受申請 為期一年 配合新收地賠償方案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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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提出加強政府收地的特惠補貼及安置安排,包括放寬寮屋戶的特惠津貼至現時的120萬元,以及允許合資格住戶可免經濟審查,入住房協興建的安置單位。
地政總署今日(1日)公布「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開始接受合資格寮屋居民申請,計劃為期一年,並將於2019年10月31日截止。
「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為期一年,屬一次性質。參加登記計劃的住戶,必須自2016年5月10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持牌非住用構築物,或於1982年寮屋登記的非住用寮屋。
地政總署稱,合資格的住戶必須遞交申請並符合登記要求,才可於日後政府的發展清拆行動中,被視為符合補償及安置安排的資格。而住戶的寮屋不會因改作居住用途,而被撤銷寮屋登記及清拆。不過,仍須繼續遵從現行寮屋管制政策的規定,包括不得擴大或加建,亦不得未經批准以未經登記的材料改建。
「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的簡介及申請表格,可於地政總署各分區地政處、清拆辦事處和寮屋管制辦事處,以及民政事務總署轄下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有興趣的住戶亦可於地政總署網站下載表格。
根據發展局於5月公布的政府收地的特惠補貼及安置安排,寮屋戶的特惠津貼將由上限60萬元,增加至現時的120萬元,以及允許合資格住戶可免經濟審查,入住房協興建的安置單位。局方預料於古洞北、粉嶺北的發展區內,約有200至300戶可獲額外上樓,安置屋邨主要位於粉嶺百和路、洪水橋及古洞第24區,料可提供約6,000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