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在警署羈留室身亡  片段見疑似扯下電腦線  惟搜身未被發現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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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劫疑犯遭扣留在警署羈留室期間,被發現以電腦網絡線(LAN線)上吊身亡,其死因研訊今(26日)續。庭上播放的警署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死者在案發前在臨時羈留倉,以毛毯蓋著自己拉扯電腦線,看似成功扯下電腦線。惟警署值日官供稱,死者及後被轉至正式羈留倉,轉倉前當值警員替他搜身,郤未有搜出電腦線。

涉案疑犯林永春(終年48歲)於去年5月11日,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被發現上吊身亡。

根據昨日庭上的證供,林永春於事發前一天(10日)下午六時許,被帶離秀茂坪警署。至事發日(11日)凌晨05分,再被帶返秀茂坪警署羈押。

死因官指案中證供和證據不符

在當天凌晨至清晨當值的秀茂坪警署值日官楊啟光供稱,林永春被帶回秀茂坪警署時,楊曾指示一名當值警員替他搜身,該名當值警員沒有在林永春身上發現危險物品。

死因研訊主任詢問楊有否指示當值警員向林永春發出羈留搜查表格,楊的代表律師即反對問題,指發出表格與否,與實際上是否有進行搜身沒關係。惟死因裁判官指出,本案出現證人證供與證據不符的情況,認為此問題與制度有關,批准研訊主任詢問。楊稱沒有指示當值警員向林永春發出該表格,亦沒有指示他以金屬探測器檢查,隨後林永春便被關回2號臨時羈留

沒有特別安排警員巡視羈留倉

楊指當時沒有特別安排警員看守臨時羈留倉,但認為這是當值警員工作一部分,故只提醒當值警員「有犯留意多啲」,亦忘記當時有否指示警員近距離巡視臨時羈留倉,又稱「無可能咁細節既野,每一步都講點做」,但預期警員會近距離巡視臨時羈留倉。

死者似成功扯下LAN線 唯警員搜身時沒有發現

事發日(11日)凌晨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於12時半左右,林永春在2號臨時羈留倉蹲在近前方電腦桌位置,身上披著毛毯,又多次嘗試拉扯電腦線,期間電腦桌更被扯至稍稍移動,又在地上看見一團黑色線,他當時看似成功將電腦線扯下。

楊續指,當天凌晨2時收到姦劫案主管指示,遂將林永春由臨時羈留倉轉至正式羈留倉。而轉倉前,楊指示當值警員進行搜身及處理犯人財物的程序,當值警員未有在林永春身上發現「LAN線」。
 

紀錄顯示曾巡查 警庭上坦認沒有  

約凌晨2時40分,林永春透過通訊器表示「爆水喉」,故楊與當值警員到正式羈留倉查看,當時發現林永春所在的羈留倉,近門口天花的花灑頭噴水,當時林永春以毛毯裹著自己。楊遂將林永春轉移至另一羈留倉,惟當時沒留意原本的倉內有沒有「LAN線」。楊立刻通知消防及花灑頭的承辦商,而消防人員到場檢查後表示意外沒可疑,很大機會源於老化,因為有關花灑頭亦曾突然噴水。

根據流水簿顯示,楊曾於2時35分、「爆水喉」前到正式羈留倉巡查,但楊庭上承認當時沒有進行巡查,但不清楚誰人替他填寫流水簿。

案件編號:CCDI4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