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劫案疑犯在警署內疑以LAN線自殺案 案件主管指針對死者證據強
去年九龍灣港鐵站B出口天橋發生姦劫案,涉案疑犯被扣留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期間,疑以電腦網絡線(LAN線)自縊身亡,案件今展開死因研訊。姦劫案調查主管指,該案受害女子被人搶去手機後,欲追回手機,惟反被人拉到一旁強姦。而警方發現死者涉使用女子的銀行卡,而拘捕對方。調查主管強調針對死者的證據十分強,包括在受害女子的內褲及胸圍,分別驗到死者的精液及唾液。
涉案疑犯林永春(終年48歲)於去年5月11日,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上吊身亡。
受害女子被綁起強姦 有人使用震動裝置
該姦劫案的案件主管黎偉俊供稱,該案發生於去年5月7日凌晨,一名22歲女子返家,途經九龍灣港鐵站對出天橋時,遭一名男子搶去手提電話,她遂追著該男子,追至港鐵站B出口草叢時,該男子便強姦了她。直至清晨時份,該男子才放她走,女子便自行返家及報警。
據受害女子的口供,涉案男子在草叢裡將她的手腳綁起,起初是用屬於事主的USB線,及後改用魚絲,男子帶她到圍欄內空地,著她躺地便強姦了她,過程約3至4小時,該男子期間更使用一個震動裝置觸碰她的下體。
死者疑事後致電受害女子
黎續指,受害女子稱曾將兩張銀行卡連密碼交予該男子。而黎於同月8日接手調查案件,翌日即收到銀行來電,指受害女子的銀行卡在藍田一間銀行的櫃員機被使用。黎遂吩咐同事到場調查,翻閱現場閉路電視片段,發現林永春為使用該卡的人,遂確認他牽涉在姦劫案。警方隨後到林永春的住址搜查,惟發現林已離家,警方隨後在秀茂坪寶達邨發現林,並在5月10日拘捕林。
拘捕林後,警方到其住所搜查,並在林住所發現涉案的震動棒,經化驗後,發現震動棒上有受害女子及林的DNA。另外受害女子的內褲及胸圍分別被驗出染有林的精液及唾液。而據受害女子所說,林在事後曾詢問其電話號碼,表示稍後會致電她,而死者的電話在姦劫案後曾致電受害女子。因此,她的說法亦與林的電話紀錄脗合。
黎直指依據法證結果及閉路電視的片段等調查,此案針對林的證供很強,但在林上吊前有關法證檢驗尚未有結果。黎又透露林有關於盜竊、爆竊、搶劫、非禮等案底。
死者被捕時沒情緒波動
負責拘捕林的警員蔡遠嗚指,林曾在警誡下指事發當晚「同條女係九龍飲野」,對於是否知道受害人的名字,林表示不肯定,又稱「佢自願既」。蔡指雖林在被捕時略作反抗,但沒有情緒波動或異常反應。及後蔡帶林到住所進行搜查,再帶他到秀茂坪警署,因有關東九龍區的案件,疑犯要被帶到黃大仙警署羈押,故再將林帶到黃大仙警署,惟黃大仙警署表示無法接收,故又再次將帶到秀茂坪警署。
警員兩度搜身 未發現傷害自己的物品
蔡稱同日黃昏曾替林進行錄影會面,但林在錄影會面中未有承認強姦或搶劫的指控,蔡表示翌日打算再替林進行錄影會面,但翌日早上已接到他的死訊。蔡又稱曾兩度替林搜身,但均未有搜出他身上有任何可以傷害他人或自己的物品。
案件編號:CCDI40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