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黃嘉威涉性侵少女 控方再找到3事主 指被告電腦容量非常大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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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被指於5年前在社交網站認識當時13歲的少女,自稱是攝影師及導演,約少女到賓館拍攝,最後拍下少女裸照及口交片段。案件今(15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控方指再找到3名受害人,而被告的電腦容量非常大,需時提取。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以候警方調查,被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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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拍下少女裸照及口交片
被告黃嘉威,37歲,舞台劇導演兼演員,被控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被告在2013年3月至2016年7月期間,在荃灣某賓館猥褻侵犯未滿16歲的X,並拍下裸照及口交片段。
被告電腦容量達6TB
控方今指除事主X外,再找到3名受害人,並已錄口供,會再加控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等罪。控方續指,警方檢取被告電腦及電話搜證,而其電腦容量非常大,達6TB,需時提取資料,並再作諮詢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候8星期,至12月10日,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WKCC371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