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基金下周推第三期舊樓法團津貼 調高住戶應課差餉租值上限

撰文:朱雅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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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將於下周一(10月1日)推出第三期舊樓業主立案法團津貼計劃。第三期津貼計劃會推出兩項優化措施,包括調高住宅單位每年的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上限,以及調高法團在推行期內可獲津貼總額的上限,讓更多有需要的法團受惠。

第三期津貼計劃將繼續由民政總署負責推行,每個合資格法團可在三年推行期內,以實報實銷方式就所進行及付款的每個津貼項目申請津貼,上限為實際支出的50%,每個合資格的法團申領津貼總數的上限為24,000元。

2021年9月底前提申請

申請人必須在2021年9月30日或之前提交申請。民政總署會按先到先得的原則處理,並有權在津貼撥款用罄時拒絕合資格的申請。

第三期津貼計劃的津貼項目維持不變,包括法團向土地註冊處提交文件註冊或存案的費用;就大廈公用部分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或第三者風險保險的支出;就消防裝置及設備或電力裝置進行例行檢查的支出;檢驗升降機的支出;以及每年一次清理走火通道的支出。

計劃的資助對象為樓齡30年或以上已成立法團的住宅或綜合用途(商住兩用)大廈,市區(包括沙田、葵青及荃灣)住宅單位每年平均應課差餉租值不可高於162,000元,新界住宅則不可高於1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