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廠商會中學前行政主任17罪 涉嫌詐騙及盜竊校方近63萬元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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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7日)表示,落案起訴一名廠商會中學的前行政主任,控告她涉用欺詐手段,誘使學校訂購逾30萬元的食物、窗簾及桌椅;使用虛假發票申領9,700元以供應盆栽;以及盜竊該學校逾31.8萬元款項,即合共近63萬元。廉署表示,被告一共涉及17項罪名,明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指廠商會中學前行政主任嫌詐騙、盜竊校方近63萬元。(資料圖片)

廉署指被告劉賽華(53歲),為廠商會中學前行政主任及校務處主管,負責監督及管理學校的會計及行政事宜,昨日(26日)被控17項罪名,包括3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1項使用虛假文書,違反《刑事罪行條例》;及13項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署表示,3項欺詐罪指,被告涉嫌在2016年4月21日至5月30日期間,意圖詐騙及誘使中學,向2間公司採購食物、窗簾及桌椅等,但未有披露相關公司是由她的朋友經營,致使該公司獲利,或令中學蒙受損失。廉署發現,採購上述物件的三項訂單,據報總值共逾30萬元。

13次偷取學生繳付費用

另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指,被告涉嫌大約於2016年6月6日利用一張虛假發票,意圖誘使中學接受該發票為真,藉此申領9,700元,以供應盆栽。

其餘13項盜竊罪,被告涉嫌於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期間,分13次偷竊學校從學生收取的款項,共逾31.8萬元。

廉署表示,廠商會中學在案件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而被告亦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天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