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華一生兩袖清風 遺囑顯示僅留一層樓及現金200萬元予弟妹
撰文:楊曼璐
出版:更新:
司徒華逝世已五年,政界對華叔的遺囑有不同傳聞,《香港01》最近從公開渠道取得華叔的遺囑,顯示華叔臨終時,全部遺產僅餘下現金206.7萬港元、旺角一個住宅單位、著作書籍的著作版權,他決定全部分給弟、妹。擔任華叔遺囑見證人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接受訪問時表示,華叔的遺產印證華叔的一生兩袖清風,表裏一致。何俊仁表示,華叔對享樂的要求甚低,主要嗜好是閱讀,而且極少外出旅遊。
遺囑逝世前半年訂立
遺囑是華叔於2010年5月訂立,亦是他確診患上第四期肺癌五個月後,即華叔逝世前半年。遺囑採用英文訂立,只是將遺產分配,當中並沒有任何感性的字句。
遺囑顯示,華叔委任妹妹作為遺囑執行人及信託人,另外所有知識產權包括26本著作、另加臨終時未出版的《大江東去:司徒華回憶錄》相關的手稿以及書信,交予弟弟司徒強。
遺囑認證確認,華叔臨終時的資產,不計知識產權,有形資產所持的現金合共206.7萬港元,全部為銀行存款,其餘的只有他早年購入的旺角中小型單位。
有形資產交妹 知識產權交弟
司徒華生前長年居住、位於廣華街的單位,亦是他的唯一物業,送予與他相依為命的妺妹。
華叔的妹妹曾記述華叔說過的話:「食飽個肚就算啦,唔駛食得咁好。」,他對生活的要求非常簡單,吃的都是便宜的東西,鴨膶腸、辣椒菜脯、鰻魚、叉燒、燒腩,就能令他很滿足。
做了30年小學校長、亦是教協創會會長的司徒華,據資料顯示,他深知教協擁有龐大現金流,因此華叔對教協理事的規定甚嚴,明言他們「要發財,行遠啲」,要求他們參加聚餐要自費,收到商號的贈品要撥入教協,盡可能變賣,賣不出會作為職員的抽獎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