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收數男禁錮欠債女於時鐘酒店 期間曾逼脫胸圍 各被判囚3年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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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女子向朋友借錢未歸還後,竟遭數名「收數佬」帶走,期間遭逼令脫下胸圍,之後遭禁錮於砵蘭街一時鐘酒店內,逼她還錢。陪審團早前裁定兩名被告非法禁錮罪成,其中一人原亦被控強姦,但最終裁罪名不成立。案件今判刑,法官指兩名被告明目張膽在懲教署地方逼事主跟他們離開,漠視法律,判2人監禁3年。
被告孫文進(33歲)和黃振昌(35歲)同時被於2016年9月13日非法禁錮X,另黃振昌被控於同日強姦X。
求情稱收數只是兼職
代表首被告的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的正職是封喉工人,收數只是其兼職,過程中被告沒有使用武力,希望法庭可輕判被告。代表次被告的律師則指,被告太太曾對被告指「浪子回頭金不換」,被告今後亦會重新做人。
官斥被告漠視法紀
法官判刑時則指,兩名被告連同其他男子禁錮一名女子,途中又逼她脫去胸圍,其後又禁錮她長達數小時。法官認為令案件更為嚴重的是,兩名被告與其他男子明目張膽地到懲教署逼使事主上車隨他們離開,漠視法律。法官又認為只因事主沒有「膽量」反抗,才使本案未有牽涉暴力,終判兩名被告入獄3年。
女事主荔枝角收押所門外被帶走
現年29歲的事主X早前作供指,她曾向一名友人借了1.5萬元,但遲了還錢。事發當日,她往荔枝角收押所探望被關押的男朋友時,懲教所門外遭5名男子追數,X之後被帶上一輛7人車,期間X被要求脫下胸圍,然後把她載到砵蘭街一時鐘酒店,並要求X打電話向朋友借錢「跑數」才准離開。
案件編號:HCCC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