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被追稅3.47億後告律師失職 被指濫用司法程序須付對方訟費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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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偽造已故女富商龔如心遺囑而被判囚12年的陳振聰,早前入稟指為他接收稅務文件的律師失職,令他被稅局追逾3億稅款,因而入稟向律師樓索償,惟遭法庭指他濫用情序,剔除陳的部份理據,法庭今下令陳要即時支付辯方訟費。

原告陳振聰,被告高李葉律師行。

被告早前向法庭提出兩項申請,要求陳支付訟費,另外亦想就法庭未有剔除陳的其他理據,申請上訴許可。而陳則稱他仍在服刑,要他即時付訟費對他不公。法官不接納陳的說法,要陳即時付款。但亦拒絕被告要求上訴許可的申請。

陳被指收20億風水費被追稅3.47億

陳被指從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收取逾20億元風水費,稅局於2010向他追收23項物業稅及兩項利得稅共3.47億元稅款。

陳於2015年指被告律師樓在接收稅務文件時疑有疏忽,入稟向被告索償。惟法庭去年10月指陳指控與被告在處理這事的關係有不同說法,認為他濫用司法程序,將陳的部份理據剔除。

案件編號:HCA597/15

陳振聰被指濫用司法程序,須即時付對方訟費。(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