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辯論.專訪】規劃署前助理署長伍華強:公私合營是上賊船

撰文:梁德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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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正展開為期5個月的「土地大辯論」,除了粉嶺高爾夫球場去留成為公眾焦點,透過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私人農地,亦引起極大爭議。
規劃署前助理署長伍華強接受訪問時表明,公私營合作只會令政府被發展商「牽着鼻子走」、「俾人搵笨」,更指做法只會令發展商「吊高嚟賣」,將香港人「送上賊船」。
(系列訪問之12)

伍華強反對推行公私營合作。(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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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曾出任規劃署助理署長的伍華強,曾擔任現已改組的中央政策組政府城市規劃師,亦是地產代理監管局前行政總裁。他說,看到近期關於土地供應的爭論,令他不得不出來發聲。

伍華強認為,公私營合作建基於私人發展商在建屋時預留一定比例作公營房屋,而政府則為發展商提供基建設施,即俗語「你出雞,政府出豉油」。他認為,過去不少發展商將農地改建為大型私人屋苑,其農地本來亦沒有基建,只要地盤面積足夠大,要解決基建易如反掌,相關成本與整個發展項目相比微不足道。

土地小組其中一個選項,是以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新界私人農地。(資料圖片)

行使《收回土地條例》 法律挑戰風險不高

伍華強形容,倘政府以《收回土地條例》發展新界新市鎮,現時發展商手上的農地儲備,將會由「黃金」變「牛屎」,因為他們不能透過修改地契發展,要交回政府手上統一發展。他認為,在這種情勢下,發展商更願意政府推動公私營合作,因為倘若其手上持有的農地,「預期價值」即未來可發展的空間,都被政府扼殺,只能維持現時的農地用途不能建屋,亦只能被政府以農地價格收回,公私營合作發展農地就變成發展商最佳選擇。

但伍華強提醒,近期不斷有聲音指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或會遭受司法覆核挑戰,這個說法其實並不合理。他解釋,發展商若要向政府司法覆核,只能針對發展圖則上指定作私人住宅發展的農地,而不是收回私人農地發展公共用途的地段,換言之,倘政府收回私人農地興建公營房屋,其實受法律挑戰風險不高。

伍華強形容,公私營合作是政府「俾人搵笨」。(盧翊銘攝)

伍華強又批評,近年農地的價值不斷被炒高,與相關地主的預期「發展夢」有關。他指出,如果政府及土地供應小組都提出推行公私營合作,變相是在「乾柴」加上「烈火」,令土地炒賣甚至樓價更熾熱。他又說,私人農地發展本來應由發展商自行興建基建,但倘政府為對方主動提供,是「俾人搵笨」,「公私合營變相係求人去做嘢,求人永遠唔矜貴,吊高嚟賣,更會俾人認定,係官商勾結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