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糞山】環保署漁護署監管不力 縱容違規雞場三宗罪
打鼓嶺竹園村附近雞場,把雞糞填塘堆成「雞糞山」,無遮無掩,違規多年。雞場同時要受環保署及漁護署監管,但雞場的雞糞處理現時卻有雙重管制,惟兩個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令監管混亂失效,村民成為犧牲品。
首先,漁護署發牌條件訂明雞場需設系統處理雞糞,惟牌照所接受的天然滲水池,有業界卻踢爆不但可以無遮掩,下雨更會有滿瀉問題;以泥土過濾的糞水是否可達到環保署所訂立的排放標準,更是難以查證,河道即使被污染亦無法追溯源頭。其次,環保署發現雞場使用牌照範圍外的位置儲存雞糞,加上記者發現的兩個雞糞池,漁護署均指查無所獲,執法不力。第三,環保署雖有法例用於檢控非法排污,惟因搜證困難,成功檢控例子極少,罰款亦無阻嚇性,令問題一直無改善。
罪行一:任滲水池無遮掩 滲泥或超標直入河道
涉事雞場位於禽畜廢物管制區內,根據漁護署提供資料,雞場有安裝合乎發牌標準的禽畜廢物處理設施,並會先將固體雞糞儲存於收集桶,讓環保署承辦商運走,剩下的糞水則直接送至滲水池處理。大量傳統雞場仍使用舊式滲水池處理殘餘的液體廢物。
根據環保署文件,滲水池只可用來處理小量稀薄的液體禽畜廢物,並藉滲透作用,讓其滲入下層泥土。據記者所觀察,雞場至少有3至4個面積逾半個籃球場的雞糞池,全部無遮掩,位於各雞寮旁邊,非常密集。
記者曾自行翻查政府文件,發現《禽畜廢物管理工作守則》內列明,禽畜廢物設施應已儘量考慮防止氣味、昆蟲、寄生蟲或其他由雞糞而引起對人的滋擾,而所有設施應該蓋好,以防止雨水和地面水流入而滋生蚊蠅。惟有關指引只屬業界守則,並非法例,故雞糞池即使無遮無掩,負責人亦不需被罰。
滲出糞水不達標 追溯源頭搜證困難
粵皇雞執行董事鄭展強指出,建造滲水池只需在泥土挖坑,並依靠土地的原有泥土過濾糞水,而滲出的糞水能否達至環保署所訂立的污水標準,才流入河道,根本難以得知,即使驗出河道受雞糞污染,亦無法追溯並證明滲水池有問題。鄭展強表示,另一有效方法為建造糞水儲存池,造價約60萬元,池底需鋪設防水膠以防污水滲漏,約兩星期一次由兩架泵車泵走特別處理,惟每次費用近3500元,成本高亦較麻煩,故大量雞場只採用傳統滲水池。
鄭展強續稱,政府早年曾向業界介紹高科技的過濾糞水設備,經處理的污水可直接排入河道,惟造價達300萬,且農場未必有足夠地方放置設備,政府又無提供津貼,最後事件不了了之。
罪行二:記者環署亦有發現 漁護署卻屢無查獲
除記者發現的兩個雞糞池外,環保署亦向記者表示,發現雞場用作儲存雞糞的地點並無納入在牌照內,並已轉介漁護署。為此記者先後兩次向漁護署求證,發言人依然無提供雞場獲准經營的牌照範圍,僅指水池並無用作處理雞糞。然而,該署卻就事件向負責人發警告信,要求雞場必須使用牌照准許的系統處理雞糞,做法奇怪。
而記者所提供的兩個雞糞池位置,該署又再查無所獲,只承認地段位於牌照範圍外,惟已沒有再度被用作處理雞糞。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而由2013年至今年4月,涉及該雞場的投訴有13宗。
罪行三:環保署檢控少 無阻糞水污染
負責就污染問題執法的環保署並未有向記者提供過去在雞場附近水道抽水化驗的次數及結果,只表示過去3年共接獲4次投訴,而除了日間進場巡查外,亦多次在晚上、周末期間就非法排污問題進行伏擊行動。而於2014年,環保署有1宗成功檢控紀錄,雞場最後被定罪罰款$8,000。
至於雞場以雞糞填塘,無遮無掩,又在土地堆積大量雞糞污染環境,環保署卻束手無策。發言人僅表示,年初發現雞場租用一個在場外的私人土地儲存禽畜廢物,認為儲存方法有不妥,而地點更無納入在漁護署的飼養禽畜牌照內,故已通知漁護署跟進。
現代化的中雞場 香港雞農出路?
鄭展強指出,雞場現代化是香港家禽行業現時的唯一出路,只要政府嘗試研究及推行,就可做到雙贏的局面,不但可遏止污染問題,又能為香港市民供應健康本地雞。「政府一定要做牽頭角色,業界涉及利益問題,未必肯主動改變,最理想是找一個遠離民居的地方,讓雞場集體搬遷,並採用現代化設施,造成無污染環境,亦可將疾病的傳播可能減至最低。」鄭展強指出,新加坡早年已在遠離民居的小島設立現代化雞場專區,亦完全發揮效用,認為香港政府亦可仿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