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天花】城大:文件顯示工程認可人士為陳佐堅
城大運動中心發生驚人「塌天花」事件,城大今日(22日)再就此發新聞稿,引述負責運動中心綠化工程的威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於2015年3月、10月分別呈交城大的文件,顯示相關工程的認可人士為Chan Jor Kin Kenneth(陳佐堅),反駁陳佐堅昨晚(21日)否認是工程認可人士的聲明。城大又表示,將進一步移除校內相類似鋼架結構天台上的植被,以釋除疑慮。
測量師陳佐堅昨晚(5月21日)曾發表聲明,否認執行及核准城大運動中心的天台綠化工程,又稱自己並非該工程的認可人士,聲言保留對此事的一切法律權益。不過,城大最新的新聞稿反駁陳佐堅說法,校方表示,從承建商威華遞交的兩份文件中,清楚顯示城大運動中心的綠化工程,認可人士為Chan Jor Kin Kenneth(陳佐堅)。《香港01》記者就此致電陳佐堅求證,截稿前未獲回覆。
五項天台綠化工程有入則
除了「塌天花」的運動中心,城大有其他建築物有天台綠化,城大稱校方嚴格遵守各項有關法規,近年落成的大樓包括位於學術樓(二)、學術樓(三)、創意媒體中心及學生宿舍Hall 10及11天台的綠化工程,已包括在有關大樓的建築規劃中,並已向屋宇署入則。
不過,其餘有天台綠化工程的校內建築物包括涉事的運動中心、學術樓(一)、康樂樓及鄭翼之樓,城大僅表示,已經由承建商及其委託的認可人士評估,又引述認可人士的相關評估文件稱:「項目不納入《建築物條例》中的建築工程」(the installation of the System is not classified as Building Works as defined in Section 2 of CAP 123 Buildings Ordinance)。
四大樓天台綠化無入則 城大:不納入「建築工程」
《香港01》追問城大公關,新聞稿說法是否意指該4楝建築物的天台綠化工程,經評估後為無須向屋宇署入則,校方稱沒有進一步補充。對此,土力工程處前處長陳健碩認為,類似的天台綠化工程需否入則屬灰色地帶,他解釋,《建築物條例》只對「建築工程」有規管,但條例並無明文指出,天台綠化工程是否屬於「建築工程」。有關「建築工程」定義的相關條文見下:
建築工程 (building works) 包括任何種類的建築物建造工程、地盤平整工程、附表所列地區內的土地勘測、基礎工程、修葺、拆卸、改動、加建,以及各類建築作業,此外,亦包括排水工程。
此外,城大已聘請認可人士和結構工程師,將對校內建築物再次進行安全核查。而就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的首次會議將於周一(明天,5月23日)上午9時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