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餵哺】兩成受訪媽媽工作時集乳遭歧視 曾有被逼到商場泵奶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日(29日)公布香港集乳年度調查結果指出,近65%受訪母乳媽媽上班時會獲兩次分別30分鐘集乳時間,且比例不斷上升,但調查亦發現,近20%受訪母乳媽媽在工作時集乳,遇到不愉快對待甚至歧視,例如被同事指責獲得更多的休息時間造成不公、不獲允許在公司集乳,甚至有泵出的母乳會不翼而飛。
協會指情況不理想,呼籲港府立法保障母乳媽媽餵哺權利。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今年第四次舉行香港集乳年度調查,收集了近2000名受訪母乳媽媽的回應,有64.9%在職母親受訪者表示,在8小時的工作內允許進行兩次,每次30分鐘集乳時間;略高於2017年的62.2%、2016年的53.4%和2015年的46%。協會認為,結果表示更多的企業正在為員工提供母乳友好的工作場所。
然而,有29.1%受訪者指有認識的同事在工作時集乳,遇到不愉快的情況;有19.4%的受訪媽媽更親身遭受過歧視或不愉快的待遇。
母乳育嬰協會前主席梁凱庭指,有關比例在過去三年分別維持約30%和約20%,反映母乳媽媽遭遇歧視的比例一直未改善,停滯不前。
有母乳媽媽工作時集乳被質疑影響工作
梁凱庭引述,有母乳媽媽反映在工作時集乳,會被同事和上司質疑影響工作效率,會被指獲得更多的休息時間而造成不公平,更令到部分母乳媽媽不敢向公司要求集乳時間,以致影響母乳餵哺,情況不理想。
有公司不容許媽媽在工作地點集乳 逼員工到商場泵奶
梁凱庭又說,有公司不容許媽媽在工作地方集乳,逼員工到商場自行找地方泵奶;更有母乳媽媽反映,泵出的母乳曾在公司消失不見,無法猜想對方動機。
建議香港跟隨其他城市訂立相關法例
港府早前公布,建議修訂性別歧視條例,禁止直接或間接歧視餵哺母乳婦女的行為,將提交立法會審議。但梁凱庭質疑力度是否足夠,因為母乳媽媽的需要有別於其他女性,認為香港應該跟隨其他國家及城市制定法律,如台灣的「公共場所母乳餵哺條例」,以保護公共場所的母乳餵養權,在工作中設定哺乳休息時間,並提供與哺乳期有關的設施。梁又引述上述調查指,有97%受訪媽媽支持立法。
10多年前在商場 被要求要到洗手間餵哺母乳
42歲的母乳媽媽Yvonne指,12年前兒子出生時開始餵母乳,曾途經商場時兒子需要喝奶,她向商場職員詢問哺乳室或更衣室的位置時,對方卻要求她到洗手間餵奶,Yvonne即時反駁成人是否會在洗手間吃飯,對方才安排她對員工休息室餵奶。
Yvonne又不時在公眾場所餵奶時遭途人注視,Yvonne希望呼籲大眾明白嬰兒隨時隨地都有吃奶的需要,不可能等待,大眾亦無需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