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國立」風波 劉江華:毋須制定工作指引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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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康文署懷疑自我審查,要求舞台劇《惡童日記第三部曲之第三謊言》執行監製羅淑燕,在場刊的簡歷部分刪去母校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中「國立」二字,鬧得滿城風雨。代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立法會議員馬逢國,今日在立法會上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詢問「去國立」事件是否屬實,以及當中原因。
劉江華未有正面回應事件,只是再三重申康文署會協助藝團處理節目場地、演出、票務和宣傳推廣,亦包括編印場刊,而場刊內文字資料和圖片等,都是由藝團提供,康文署就資料編輯及印製事宜與藝團溝通,以提供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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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稱經檢視後,不同人員按不同性質及規模,有不一致處理方法,因應不同性質,交相關辦事處或專業組別負責與藝團溝通。他聲稱因過程涉及多個工作環節及人員參與,加上不同活動藝術範疇不盡相同,所以場刊各有特色及風格。康文署未來會加強溝通,在互信下與藝團有商有量,將演出做好,毋須制定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