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璨琛Subcrew被竊案 被告涉用公司儲備當報酬 形容是好嘅禮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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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官恩娜妹夫陳鴻昌,被指在與藝人李璨琛的潮流品牌公司Subcrew任董事時,以自己名下公司接生意,並以Subcrew的儲備支付股東20萬元當作生意報酬,從而被控盜竊罪,案件今(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Subcrew的會計職員出庭供稱,她曾按上司指示開發10萬元支票予各股東,並聽到被告對股東說:「係咪好好嘅禮物呢?」

被告陳鴻昌與妻子一同到法庭應訊。(資料圖片/林樂兒攝)

被告陳鴻昌,32歲,否認兩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14年7至8月期間,盜取Subcrew公司20萬元。

被告涉以名下公司收生意所得

控方早前透露,被告案發時與李璨琛及張展鵬任實高維億(Subcrew Ltd)的董事,負責協助Subcrew分銷服裝。當時軟件WEAR的代表想與李的公司合作,並由被告負責洽談生意,惟被告涉嫌指以他與妻子官恩沂開辦的泗海策略有限公司,收取該筆生意所得的500萬元,但又從Subcrew的戶口開出兩張各10萬元支票予兩名股東,聲稱是該宗生意的報酬,但其實Subcrew 並無收到任何費用。

會計文員蘇麗儀(右)稱曾按被告陳鴻昌指示向股東開出支票。(林樂兒攝)

會計文員稱以為支票是分紅

會計員蘇麗儀供稱,2014年8月6日,被告叫她分別開兩張各10萬元支票予李璨森和張展鵬。蘇問支票作何用,被告未有回答。蘇填寫支票後放在張的桌上,待他簽署。蘇之後把簽好的支票交予被告,被告把支票交給張。蘇之後聽到被告在房內對張說:「係咪好好嘅禮物呢?」房間隨即傳出笑聲。蘇謂,她在同年7月15日才入職,當時以為該支票為公司分紅。她後來看到Subcrew的facebook聲明,才得悉股東們關係決裂。

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明天。

案件編號:WKCC79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