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璨琛認初五酒後駕駛候判 求情:望能體諒他準爸爸心情
剛為人父的藝人李璨琛,年初五在太子道東被警方路障截查時,被發現涉嫌酒後駕駛。李今日(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李求情稱當時因妻預產期在即,聽到妻子感不適才冒險駕車,希望能體諒他作為準爸爸的心情。裁判官先索取李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把案押後至4月27日,李准以5千元保釋。
被告人李瑋聰(藝名:李璨琛,42歲),被控於2018年2月20日,在黃大仙太子道東東行近燈柱,在道路上駕駛一輛私家車,而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有58微克,超過100毫升呼氣中有22微克酒精的訂明限制,因而被控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下駕駛汽車罪。
警嚴打酒駕裁停李
案情指,警方於農曆新年期間嚴打酒後駕駛,在太子道東設置路障。當日早上7:45分,李駕車途經太子道東東行車線時,被警方預先設置的路障截停。並於進行酒精測試及檢測呼氣測試時,被量度出每100毫升呼氣中含有86微克酒精,超過法定每100毫升呼氣中,只可含有22微克酒精的法定限制。同日,於警署進行大機測試時,李亦最低被量度出每100毫升的呼氣中,含有58微克酒精含量。
收到太太電話稱不適
辯方求情時解釋,案發當日是年初五,李之前一晚在友人於九龍的家聚會,期間有飲酒;因為自覺有可能會酒精超標,於是決定留在友人家中,但後來因收到太太電話稱不適,於是比原定時間早駕車離開了,途中便遇到警察的路障,被攔截下來。
望官能體諒準爸爸心情
辯方律師於庭上透露指,李從事電影行業20年,2014年結婚,與太太於3月誕下一名女兒。辯方表示,希望法官可以體諒李於案發前,接到預產期臨近的太太電話時的心情;並稱此次並不是嚴重的情況,而且擁有20年駕駛經驗的李過往並沒有任何交通,及刑事記錄。
若停牌或影響嬰兒往返醫院檢查
辯方更稱,李為人父後,行事為人要比以前更加謹慎,若被罰停牌可能會對李日後接送嬰兒往返醫院檢查時帶來不便,希望裁判官可判罰款或較輕刑罰。但法官仍先索閱李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KTCC8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