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漢文認飲紅酒威士忌後駕駛 彎腰執電話至撞車 案押後4月判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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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梁漢文(Edmond)今年1月疑酒後駕駛,在花園道與羅便臣道撞欄,當時其呼氣酒精濃度更超標近四倍。梁今午穿上一身黑色西裝西褲,神色凝重地到東區法院應訊,承認當天曾飲紅酒及威士忌,因想起翌日要載父親覆診才往取車,途中因彎腰執手機才撞欄。他已十分後悔,希望能輕判。裁判官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把案押後至4月6日判刑。

被告梁漢文穿一身黑西裝到庭。(資料圖片/湯庸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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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氣酒精含量超標近4倍

被告梁漢文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及一項呼氣酒精濃度超標罪,指他於今年1月23日,在香港花園道與羅便臣道交界醉駕。梁今日身穿一身黑色西裝出庭,架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鏡,在庭上一直神色凝重。

案情指,被告當日在花園道向南行時,未有適當慬慎地駛到羅便臣道左線,撞向花園台的圍牆及欄杆。案發當日梁第一次呼氣中的酒精測試顯示,每100毫升呼氣中有100.04微克酒精;而第2次則有80微克酒精,比法例要求22微克酒精超出近4倍。

彎腰執電話撞欄

資深大律師王正宇為梁漢文求情時指出,案發當日駕車與太太到酒店吃飯,飯後因飲了紅酒及威士忌,將車停泊酒店內與太太乘的士回家。凌晨時分突想起竪日早上要送父親往醫院覆診,於是返回酒店把車開走;惟行經案發地點時,因手提電話不慎滑下腳邊,正彎下腰拾回電話之際,車子突然失控撞向案發地點的圍牆及攔杆上。

梁漢文凌晨在半山酒後駕駛被捕。 (陳永武攝)

律師求情指被告是公眾人物

王大狀續指,梁事後已馬上在報章上公開道歉、承認錯誤,並且主動向受影響的單位提出賠償撞毀的圍牆及欄杆。王稱,作為公眾人物的梁亦於今次事件上失去了大部分廣告工作,希望法庭可以考慮到梁於事後的損失及一直以來擁有良好的駕駛紀錄,能判予其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072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