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申請24億建二期廚餘廠 日處理量料達300公噸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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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本港廚餘回收的進展,環境局擬打造五期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當中位於大嶼山小蠔灣,第1期已於今年7月落成並投入運作。
環境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第二期回收中心每日可將沿用第一期相同的厭氧分解及堆肥等技術,每日處理量達300公噸,主要來自上水、粉嶺及沙田等地的工商業廚餘。工程造價預料超過24億元,環境局擬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如獲財委會批准,最快於2019年第一季動工,2021年第四季完成。

(立法會文件)

按照《廚餘計劃》,環境局建議在北區沙嶺興建回收中心第二期,選址為現時已停止運作的前禽畜廢物堆肥廠,面積約2.5公頃。回收中心第二期沿用第一期相同的厭氧分解及堆肥等技術,每天可處理300公噸主要來自上水、粉嶺、元朗及沙田等地區經源頭分類的工商業廚餘。

估計回收中心第二期每天可產生約30000立方米生物氣的可再生能源,減除供應其設施的電力及熱能需要外,每年還可產生約500萬立方米的生物甲烷或產生約2400萬度電。當局會把剩餘的電力盡量供應給附近的政府設施使用,然後把剩餘的生物氣轉化成生物甲烷以用作煤氣,或發電並駁上電力公司的電網。回收中心第二期每年亦會產生約10000公噸的堆肥物料,環境局計劃預留部分堆肥物料給政府部門、農友和市民使用。

工程造價料逾24億元

環境局擬向財委會申請撥款,如撥款獲財委會批准,擬議工程可望於2019年第一季動工,並於2021年第四季完成;回收中心第二期的合約營運期為15年。預料工程所需的設計及建造費用為24.53億元。

環境局指,當局會嚴格控制營運階段可能產生的氣味滋擾。大部分廚餘處理工序均會在室內或密封的環境內進行,並加上抽風機以負壓防止氣體擴散。場內會安裝足夠的設備過濾及淨化排出的空氣,以及採用先進的空氣監察系統和程序,確保煙囪的排放符合設計的規限及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訂明的標準,不會對附近環境構成滋擾或影響。收集廚餘的車輛均會採用全密封式設計,避免運送廚餘期間溢出現異味或滲濾液。

營運期間所產生的污水將會在擬議工程計劃內的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達至有關排放標準後才排入公共污水渠,然後再經公共污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當局會確保擬議工程計劃不會周邊區域包括魚塘和水道的水質產生不良影響。